构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之研究以诉讼心理学为视角-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free heart certificate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tigation psychology.docxVIP

构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之研究以诉讼心理学为视角-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free heart certificate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tigation psychology.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构建我国自由心证制度之研究以诉讼心理学为视角-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free heart certificate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tigation psychology

目 录摘要……………………………………………………………………………Ⅰ Abstract……………………………………………………………………………Ⅲ 引言……………………………………………………………………………1 一、自由心证的概念………………………………………………………………2(一)两大法系关于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2(二)我国的自由心证理论………………………………………………………7 二、建立自由心证制度的理论来源………………………………………………9(一)自由心证的哲学来源——“自由”………………………………………9(二)自由心证的伦理学来源——“心”………………………………………10(三)自由心证的心理学来源——“自由”和“心”…………………………13 三、以诉讼心理学保障和构建自由心证制度……………………………………21(一)主体适格性方面……………………………………………………………21(二)采证规则方面………………………………………………………………25(三)判决书制度方面……………………………………………………………29 结 语……………………………………………………………………………32 参考文献……………………………………………………………………………33 致 谢……………………………………………………………………………36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37摘要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做出规定,而是 由法官、陪审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的一项证据制度。它产生于 1791 年 的法国,最早是由法国议员杜波尔向宪法会议提出的一项旨在废除法定证据制 度,取而代之以崇尚人道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司法改革。并 于 1808 年在法国《重罪审理法典》中被正式确立为法国的证据认定制度。自由 心证制度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的成果,对人性自由和理性给与了极大 的关注,因而迅速传遍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但相对于实行参审制的大陆 法系国家的自由心证制度而言,实行陪审制的英美法系国家的自由心证制度则 在证据的可采性方面作了较多的规定,因而可以说是属于多规则的自由心证制 度。而我国仅在中华民国时期曾采用过自由心证制度,建国以来在立法上一直 否认存在或设立这一证据制度,从而给司法实践造成了极大的矛盾和擅断空间: 一方面是立法上不承认自由心证,实行“实事求是”证据制度,另一方面,却是实 践中根本不存在脱离司法人员主观内心活动的诉讼认识存在,且在无法律对心 证进行规范的情况下,反使得法官不仅难以做到实事求是,更易陷入主观擅断。 因此从诉讼心理学角度研究自由心证,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由心证证据制 度势在必行。因为首先从哲学角度看,自由心证制度有其存在的哲学基础——“自由”。自 由是一种能力,它强调的是主体具有一种能从各种抉择中选择某个行为的特殊 能力。自由和意志本身就具有主观属性。自由之于人类不仅仅只是一个形而上 学的概念,更是与道德、控制、尊严密不可分的价值观念。因为人必有意志, 而意志是自由和可控的,因此赋予可控的自由意志以正义的价值导向是一切人 类制度设计的理论源泉和哲学保障。其次,从伦理学的角度而言,“心”是可分善 恶的,因此,自由意志只有在正义的导向下,同时兼顾良心原则和符合道德责 任,才能平衡人性中共存的良心和自爱,使诉讼主体,尤其是法官的内在动力 趋向有序,在运用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判断案件,取舍证据时得以更多的抛弃 非理性,弘扬理性。其三,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自由和心证也不仅仅是一个哲学问题和伦理学问题,还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因为只要审判主体是人,主观因素就不可能避免。而心理因素,包括法官的自身人格因素在潜意识中对审判的 定型作用,证据心理的认知、态度、情感因素对法官在证据判断中的取舍作用, 情绪因素对社会司法认知的影响作用以及负强化对制度构建的补充作用等等, 均是构建自由心证制度时不可忽视的非理性因素。因此,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自由心证制度不仅需要相关的法律制度设计,更 需要引入诉讼心理学原理,激发法治对诉讼主体心理的正效应,使我国的自由 心证制度不仅具有法学价值,更具有社会学价值,从而能更好的被社会所接受, 让正义不仅被实现,更能以一种被悦纳的方式实现。关键词:自由心证;哲学;伦理学;诉讼心理学AbstractFree hearts card system means that the choice of evidence and proof of force, the provisions of the law does not pre-made, but by the judge, jury official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peili201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