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pdfVIP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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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编号:临 2006--01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6年6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刊登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已于2006年7月12日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 日(星期一)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 7 月 27 日、7月28日、7月31日,每日的9:30-11:30时及13:00-15:00时 2、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17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以 下简称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 1 7、提示公告: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时 间分别为2006年7月12日及7月2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06 年 7 月 1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会议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公司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自2006年6月26 日起停牌,最晚于 2006年7 月6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于2006年7月5日 (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 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的 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5日 (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 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的下 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方案 实施完毕之日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 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事 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 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 议上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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