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权利及其保护(权利的一般论).pptVIP

第五讲:权利及其保护(权利的一般论).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五讲:权利及其保护(权利的一般论)

第五讲:权利的一般理论 一、主观权利的基本理论 二、主观权利的保护 三、对权利行使的限制 第五讲:权利的一般理论 一、主观权利的基本理论 1.主观权利的初步定义:个人的个体特权 2.主观权利的存在 (1)否认说 A.古典自然法 B.实证法学 (2)肯定说 ※ 从政治角度看,主观权利“是旨在保护个体对抗国家专制主义侵犯的民主与自由理念运动的产物”;从法律角度看,主观权利是加强个人保护的方便工具;从社会学和心理学因素看,不仅满足了人的占有本能,而且有助于其实现自我价值;推动发展自主精神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感。 ※ 从技术层面看,“主观权利概念至少在要就某一法律状态作出决定,或要清楚地知道某一法律地位该归属于何人并因而享有司法保护时,是恰当的。” 第五讲:权利的一般理论 3.客观法和主观权利的关系 (1)主观权利至上的观点 基督教思想在权利发展历史中可能起过决定性的影响;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权利因限定而排他,因保护而增强。权利成了全部法律体系的基础。 (2)客观法至上的观点 人的权利只有在实体法规则给予承认的限度内才有效;但客观法的规则也不是任意的,主观权利虽非法律体系的源泉,却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之一。 第五讲:权利的一般理论 4.主观权利的界定 (1)意志力说:温彻夏德 ? 自由决定是否行使法律规定的特权就是权利,表现为裁量权或绝对的自由。 ?? 将权利和权利的行使混淆 (2)利益说:耶林 ? 权利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 权利本身与其目的混淆:利益如何转化为权利? (3)法力说:梅尔克 ? 权利是特定利益和法律之力的结合 ?? 不过是将前述二观点加以结合,因而具有其共同缺点 (4)归属-控制说:达班 ? 权利非利益,而是利益的归属,控制是归属的后果,不仅包含行动的自由(权利的行使),而且包含选择的自由(如纯粹的缄默)。此外,还有“相异性条件”,即相对第三人存在,就是对第三人的对抗力,表现为不可侵犯性(权利主管理论)和可请求性(请求尊重)。国家保护即诉权不是主观权利概念的结果。 ?? 以所有权为核心,失之宽泛 第五讲:权利的一般理论 (5)霍菲尔德的概念分析 霍菲尔德认为,严格意义上的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应当是独具特质自成一类的。他在一个由“相反关系”和“相关关系”组成的表式中,展示了他所提炼出的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关系,并认为法律概念和关系是其他所有的法律概念和关系的。(沈宗灵:《对霍菲尔德法律概念学说的比较研究 》,/article/default.asp?id=27177) 法律上的相反关系Jural Opposite 权利 right 特权 privilege 权力 power 豁免 immunity 无权 no-right 义务 duty 无权力 disability 责任 liability 法律上的相关关系 Jural Correlative 权利 right 特权 privilege 权力 power 豁免 immunity 义务 duty 无权 no-right 责任 liability 无权力 disability 第五讲:权利的一般理论 (6)评论:为何权利? ? 划定个人与国家(社会)、个人与个人间关系的边界 ?? 法律对个体保护的方式是非常不同的,不仅保护权利,也保护还没有成为权利的利益(侵权法),此时,权利和利益的界分有某种特殊意义?如果同样都受法律保护,为何还要划分权利和利益,将某些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归属关系不作为权利,有些作为权利的标准是什么?(案例) (/public/detail.php?id=2626.) (7)权利为何重要? ※ 权利与自由:为何为权利而斗争? 原告余鼎章、顾慧莲系夫妻关系,余颖系其女儿。1997年10月23日上午,余鼎章将内装有余颖学历证书、成绩单、推荐信、公证书等材料的邮件交珞珈山邮局办理了国际挂函航空快递手续,寄往日本东京国际语学院余颖收,邮费人民币95.7元。这些资料是余颖于11月6日、11月8日前报考日本两所大学所必需的报考资料。几天后,余颖未收到邮件,便电话告知余鼎章查询。自1997年11月1日起,余鼎章多次到珞珈山邮局、市邮局查询,并于11月4日填写了查询单,当时未果。后得知所交寄的邮件由航空快递改换成了水路传递。此间,余颖与余鼎章之间多次电话联系资料是否收到。11月6日,余颖仍未收到邮件。当日,余鼎章将备份的报考资料电

文档评论(0)

celkhn030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