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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工作者称劳动合同法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4
立法背景 6月2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历经4次审议的《劳动合同法》终于以“145票赞成,0票反对,1人未按表决器”获得通过。这个结果说明了对于《劳动合同法》立法机关达成了高度共识。 《劳动合同法》在新中国立法史上创造了法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的纪录:2006年3月20日,(草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各种渠道竟然共收到191849件立法意见。 《劳动法》施行后的1996年,《劳动合同法》就被列入国务院立法日程。但到了1998年起草工作却被暂时搁置。H:\jg.doc直到2004年底,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起草工作一启动,便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草案)于2005年12月24日首次提交审议以来,在随后一年半时间里的4次审议中,每一次都能引发社会分歧较大的热议。 在上海一次(草案 )论证会上,上海美国商会和20余家美资企业 不请自来的闯入、趾高气扬的威胁,引发报界报道的美商会等资方“”从中国撤资”“的威胁论。我国工会专访美国赢得了美方工会支持, 美方工会今年6月回访中国,对 ? 《劳动合同法》出台给予充分的认同。并提出捍卫中国工人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捍卫全球工人的权利 。 山西黑砖窑事件有效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的及时出台。 ? 立法意志 解决当前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问题 解决当前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问题 解决当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 解决当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问题 解决当前违纪金设定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 解决当前劳务派遣中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 解决当前对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的制裁问题 解决当前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成本过低问题 立法意义 是我国民主立法的典范和劳动立法的重要里程碑 将引发我国劳动用工秩序的根本性变革 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将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保障 为切实维护为劳动者权益建树了良好基础 针对性有效解决了劳动用工的现实问题 为维护用人单位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建立健全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十大突破 首次程序突破,仲裁诉讼自由选择 颠覆传统观念,合同终止也需补偿 崇尚民主管理,规章制度走向共决 降低签订门槛,推无固定期限合同 双倍工资支付,限制事实劳动关系 给违约金设限,还劳动者自由天空 增大违法成本,引导社保真正落实 构建和谐关系,违法解雇双倍赔偿 增设随附义务,证明档案保险有规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共担责任 2008新劳动合同法十大核心要点 一、不签合同的后果 二、长期合同范围扩大 三、试用期很多新规定 四、经济补偿范围更大责任更重单位的法律责任很重,企业必须重视。 五、企业规章制度可能无效 六、竞业禁止权责明晰 七、员工担保兼职和违约金 八、发包人连带赔偿责任 九、劳务派遣利润退减 十、解除合同基本上很难 一、不签合同的后果 用工但是不签劳动合同,广泛的存在于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当中,以前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以凭工资单、介绍信、门卡等证明存在这种合同关系,进而索要相应的权益。 不签合同是用工单位侵害劳工利益的“第一罪”,因为此合同不签、社险等根本无从谈起,劳资关系也严重的不稳定、不安全。 此次新法原则上不承认事实合同关系,并对类似行为的鸡贼企业开出了“价格高昂的菜单”。 1、用工单位从用工之日开始有1个月的宽限期,应当在这1个月里签订劳动合同。 2、超过1个月没签、但是没超过1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员工工资。(新法82条) 3、超过1年仍然没有签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我们俗称的长期合同。 二、长期合同范围扩大 长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法》里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日本企业的终生雇员。长期合同的适用范围,这次被严重扩大: 1、服务10年的员工有权签订长期合同。 2、连续订立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不管之前是1年期合同还是2年期合同,第3次签约时员工都有权要求订立长期合同。这个规定很有道理,因为双方之前的相互认可行为使立法者足以判断你们具备长期合作的基础和意愿。 3、上面说了,不签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长期合同。(新法第14条) 三、试用期很多新规定 试用期是一个法定的宽限期,因为劳动的品质不象工业商品一样可以直接测量出来,劳动具备人身性、相处一段才会了解是否真的“合用”。 这是科学的制度安排,但是经常为不良人士所利用,免费或者低价的使用别人的劳动、抢夺别人应得的工资。新法对试用期作出很多新规定,总结有4大变化: 1、试用期包含在合同之内,只签订《试用合同》的无效。这明确否定了很多HR经理的“制度创新”,只签试用的话索性你就不用签了。 2、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薪水的80%。没有约定正式薪水的,按照企业同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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