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章程
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章程
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充分发挥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
供应商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制造业
竞争新优势,由从事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
商、行业用户和研究院所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
决方案供应商联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联盟名称是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
应商联盟,英文名称是“China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System Integrator Consortium”。
第二条 本联盟是以从事智能制造相关领域研究的系
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为核心,联合行业用户和研究院所等共同
发起、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赢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是培育和壮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
方案供应商,搭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研发、行业应用和
市场推广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共
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交流与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战略、规
划和政策提供支撑服务,为国内各类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提
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带动国产智能制造装备发展,推动
制造业转型升级。
第四条 本联盟在业务上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与
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助政府做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企业
生产、经营数据等的统计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上报智能制
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行分析报告,研究编制中国智能制
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行业发展报告。
(二)研究提出优秀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评选
规则,开展优秀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工作,组织制作并
宣传推广优秀系统解决方案案例集。
(三)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组织举办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
案相关的会议、论坛,搭建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与用户交流
平台。
(四)组织形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合体,为
国内各类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
案,联合申报有关政策支持项目。
(五)研究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促进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技术的发展。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系统集成
相关标准的预研,积极推广应用相关标准。
(六)协助成员单位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采用集
体谈判的方式购买智能制造核心装备、软件和知识产权,探
索建立专利池,开展专利的许可和实施。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联盟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理事
长单位,联盟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联盟秘书处。联
盟理事单位、理事长单位派本单位代表行使权利,期间如遇
工作调离原派出单位等情况,由该派出单位另行安排人选。
联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理事长会,理事长
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批准联盟章程;
(二)审议批准联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
报告等文件;
(三)审议批准理事长、理事单位;
(四)选举轮值主席;
(五)批准和取消联盟会员资格;
(六)审议批准其他重要事宜。
第八条 联盟理事长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会
议须有3/4以上的理事长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
经理事长单位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在理事长单位中,推举产生轮值主席一名,任
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长会表
决通过。轮值主席由理事长单位代表投票产生,得票最多者
当选。
第十条 联盟轮值主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长会议;
(二)检查联盟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联盟签署各项决议及出席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 联盟理事会由理事长单位代表和理事单位
代表参加,对理事长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审议联盟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联盟指导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为联盟的发展提供政策指导;
(二)为联盟的重大事项决策把关。
第十三条 联盟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理事长会聘请,由国
内智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