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除心肺复苏术与病人生命权保障之争议.pdfVIP

撤除心肺复苏术与病人生命权保障之争议.pdf

  1. 1、本文档共7页,其中可免费阅读3页,需付费100金币后方可阅读剩余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4、文档侵权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事撤除心肺病人生命保障之文信如映苗栗大千合院胸腔科中正大法律系前言之定末期病人之定罹患重病不可治且有上之近期病程在社各界多年之後立法院於在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由於年月日三通的安和例修正案末期病人指估存活期三至六月之病人其中最受目之部份莫於增末期病人的最近然文上未其限於性瘤病人但是撤除心肺的同意除了末期病人之外其治估存活期仍然不超六月之病呼吸器依病人其家是否有以解除病人痛人除了少重之急性重症病人唯有末期之苦及病人尊由而撤除病人的呼吸器呢又性瘤病人方能符合此要件此外依照末期病人之近年逐年增加的呼吸器

142 醫 事 廣 場 撤除心肺復甦術與病人生命權保障之爭議 * 文/陳信如 盧映潔 苗栗大千綜合醫院胸腔內科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 * 前 言 之規

文档评论(0)

wangyueyue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