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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专题讲座
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之下,有四个附件,附件一分A,B,C三个部分。附件一A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下辖: 《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农业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原产地规则协议》《进口许可程序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 附件一B是《服务贸易总协定》,包括关于自然人流动、空运服务、金融服务、海运服务谈判、电信服务、基础电讯谈判等附件。 附件一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三:《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诸边贸易协定下辖:《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国际牛肉协议》。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和运行机制 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会议,由所有成员组成,每两年至少举办一次会议。在部长会议闭会期间,其职能由总理事会行使。总理事会由全体成员的代表组成,负责世贸组织的日常事务,监督指导下设机构的各项工作,通常每年开会六次左右。 世贸组织在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分别负责监督相应协议的事实。总理事会还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如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等。 世贸组织除以上常设机构外,还有一些临时性机构,通常被称为工作组。它们的任务是研究和报告有关专门事项,并最终提交相交理事会作出决定。一些工作组还承担有关谈判的组织工作。 世贸组织设立由总干事领导的秘书处。总干事由部长会议任命。总干事任命秘书处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服务条件。总干事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应独立行使所承担的职责,不得寻求或接受世界贸易组织之外任何政府或其他权力机关的指示。 总干事负责向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提交世界贸易组织的年度概算和决算。该委员会审议后向总理事会提出建议,由总理事会决定是否批准。世贸组织会费按每一成员贸易额在所有成员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最少为0.03%。 世贸组织在进行决策时,沿用关贸总协定所遵循的“经协商一致作出决定”的习惯做法。只有在无法协商一致时才通过投票表决决定。在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表决时,每一成员拥有一票。 对多边贸易协定条款的解释,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应根据监督实施协定的相应理事会的建议表决进行表决,并获得成员的四分之三多数支持才能通过。对于某一成员提出的义务豁免请求,部长会议应确定以不超过90天的期限进行审议,若未能协商一致,则按四分之三多数通过作出义务豁免决定。 对“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有关多边贸易协定条款的修正,如果不改变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成员的三分之二多数接收后,对所有成员生效。此后接受修正的成员自接受之日起生效。 (三)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世贸组织在总理事会下专设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ard, DSB), 由WTO成员组成。DSB的权限是:①负责成立专家组。②通过专家组及上诉机构的审案报告,监督裁决或建议的执行。③授权中止义务的减让。 解决争端的一般程序:①磋商。当遇到贸易纠纷时,以成员方向另一成员方首先应提出磋商要求,被要求方应在接到请求后的10天内做出答复。如同意举行磋商,则磋商应在接到请求后30天内开始。若被要求方在接到请求后10天内没有做出反应,或在30天内或相互同意的其他时间内未进行磋商,则未磋商的任何一方可要求成立专家组。 如果在接到磋商请求之日后60天内磋商未能解决争端,要求磋商方(申诉方)可以请求设立专家组。在紧急情况下(如涉及易变质货物),各成员方应在接到请求之日后10天内进行磋商。如果在接到请求之日后20天内磋商未能解决争端,则申诉方可以请求成立专家组。 任何一方在争端解决后续程序中的权利。要求磋商的成员方应向DSB,有关理事会和委员会通知其磋商请求。磋商情况应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且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在争端解决后续程序中的权利。 ②斡旋、调节和调停(可在专家组成立前后的任何时候使用)。 ③申诉方向DSB提出成立专家组的请求后,一旦争端解决机构把此项请求列入会议议程,专家组应在争端解决机构的会后予以设立,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决定不成立专家组。 ④专家组通常由3人组成,除非争端当事方在专家组设立之日起10天内同意设立5人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可以是政府官员,也可以是非政府人士,但这些成员均以个人身份工作,不代表任何政府或组织。世贸组织秘书处备有一份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名单,世贸组织成员可以定期推荐专家列入此名单。 ⑤除非争端当事方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不得反对秘书处向他们提出的专家组成员人选。根据有关规定,当事方和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公民不得担任与该争端有关的专家组成员(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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