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地产: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0-05-14.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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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0-05-14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0-26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承诺 (一)法定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宜华集团的特别承诺 1、追加对价承诺 宜华集团对重组后的未来三年(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经营业绩 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后出现下述三种情况之一时,宜华集团将对追加对价股权登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的股份 总数为3,402万股,按公司现有流通股总量(股改方案公告日总股本32,400万股, 流通股本12,600万股)计算,每10股流通股获送2.7股。 第一种情况:如果本次资产置换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在资产交割 日后至2007年12月31日前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下述公式计算的数据:7,000万 ÷12×M(其中M为资产置入上市公司的实际月份数),或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低于8,000万元,或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低于9,000万元。 第二种情况:公司2007年度或2008年度或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 告。 追加对价以上述情况中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并只追送一次。 在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等不影响 1 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调整公式为: 调整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3,402万股×(1+总股本变更比例) 在公司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等影响股东之间股权比例的变更事 项后,追加对价股份总数不做调整,但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将发生变化。 调整公式为:每股获付追加对价股份数量=3,402万股/变更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总数。 宜华集团同时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 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3,402万股,直至实施追加对价承诺或承诺到期后未触发追 加对价承诺的条件。 2、延长锁定期承诺 宜华集团承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挂牌交 易或转让; 宜华集团同时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将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对 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公司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 权之日起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 3、违约责任承诺 宜华集团承诺:若未按照上述承诺事项履行承诺义务的,将按照深交所、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若给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4、宜华集团声明 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 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宜华集团进一步承诺:在本次协议收购的公司股份的股权登记完成后三年内 不转让在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二、公司相关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 1、法定承诺 承诺期内,宜华地产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了法定的承诺义务,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 2 2、关于宜华集团的特别承诺 (1)按照宜华集团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对于置入资产在2007年的业绩承 诺:承诺置入资产2007年的净利润为7,000万元÷12×5(其中5为资产置入上市 公司的实际月份数)=2,916.67万元。本公司于2007年9月22日经公司2007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确定资产交割日为2007年7月31日,根据四川君和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报告【君和穗审字(2008)第6060号】显示: 本公司在资产交割日后至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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