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方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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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方法

湖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州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银监会等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系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应于湖州市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出资依法设立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细则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简称湖州市经信委)是本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全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细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本市辖区内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3.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其中:冠名“浙江省(浙江)”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县域范围内冠名“湖州市(湖州)”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其来源应当真实、合法,并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到位。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7.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遵照国家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程序如下:   (一)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   公司投资人或发起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按有关要求准备设立申请材料,经所在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予以受理,并交市经信委职能处室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经信委下达批复和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二)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   公司投资人或发起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按有关要求准备设立申请材料,经市经信委职能处室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并抄送市金融办(上市办),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金融办审核,并下达批复。省中小企业局依据批复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凭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事宜。   第七条 拟申请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封面。   2. 设立申请报告。   3.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请表。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经各股东签字或盖章的章程草案。   7.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担保业务操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等制度)。   8.验资报告。   9.股东资信证明材料,包括: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会计报告;②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和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的承诺书;③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资信证明,证明股东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具有持续出资能力。   10.拟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财务负责人、分支机构总经理,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或者对公司风险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包括:任职申请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相关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履职计划书、陈述书、承诺书、有关会议决议(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的)。   11.可行性研究报告。   12.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13.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   14.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按以上顺序排序,活页装订;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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