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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电子政务立法 思考: 不少网络论坛注册为何设置验证符甚至邀请码? 我国政府网站为何很少提供在线交互服务? 电子政务网站攻击者被捕后,为什么人们关注更多的是攻击者赚钱的数目? 主要内容 互联网条件下的法律环境 国外电子政务立法 我国的电子政务立法 第一节 互联网条件下的法律环境 一、互联网对法律制度的挑战 1、传统法理受到挑战 数字信息可否成为证据? 数字时代的垄断:有利还是不利? 微软反垄断案 QQ垄断?:QQ作为一款即时通讯软件,却强行捆绑视频、音乐、游戏、邮件、安全模块 2、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 著作权 酷狗为什么在香港不能使用? 免费时代行将终结? 域名抢注 1995 年12 月美国一家著名的摄影器材制造公司 Panavision International 向网格管理机构注册域名时发现自己的域名已被 Dennis Toppen抢先注册了且该网页上除了美国伊州的一幅照片以外一无所有。 Panavision随后要求 Toppen 将域名归还,Toppen 表示如果Panavision 原意以13000 美元买回域名,它将不再注册Panavision 的其它商标。Panavision 拒绝后,Toppen 又将“Panaflex ”注册为域名。Panavision 向美国加州中央地区法院起诉,法院判令Toppen 违反了联邦及州反淡化法,Toppen 不服向联邦第九巡回法院上诉,该法院维持原判。法院认为Toppen 公司的行为足以令Panavision 的用户在网上搜寻该公司时发生困难并会因此对Panavision 失望。这相当于Toppen 部分操纵着Panavision 的商誉,这是符合联邦反淡化中规定的淡化侵害的。该案在美国第一次确认了域名具有商标性质,域名抢注构成商标淡化侵害。 3、网络安全的法律规范 4、网络广告的法律规范 没有门槛:qq签名 违法广告漫山遍野:诱饵、虚假、滥用名人肖像 广告骚扰 5、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6、隐私权问题 7、政府信息公开法问题 维基解密:Wikileaks(维基泄密)是一个大型文档泄露及分析网站,成立于2006年12月,目的为揭露政府及企业的腐败行为。该网站声称其数据源不可追查亦不被审查。“维基泄密”没有总部或传统的基础设施,该网站依靠服务器和数十个国家的支持者,它本身具有秘密特征,相对而言很少受到律师或地方政府的压力。2010年7月26日,“维基解密”在《纽约时报》《卫报》和《镜报》配合下,在网上公开了多达9.2万份的驻阿美军秘密文件,引起轩然大波。这一大宗军事情报泄密事件,被认为是美国1971年“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的“2.0版本”。 美国是世界上最先提出建立电子政府的国家,也是到目前为止全球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美国在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过程中,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在上个世纪90 年代中期以后,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到目前为止,美国已初步形成了电子政务相关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计算机反欺诈与滥用法》(1986) 《政府绩效结果法案》(1993) 《电信法案》(1996) 《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1996) 《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1996) 《联邦征购改革法案》(1996年) 《电子签名法案》(1998) 《因特网税务自由法案》(1998) 《数字著作权法》(1998) 《政府纸质文书消除法》(1998) 《电子政府法》(2002) 《电子政府法实施指南》(2002) 《反垃圾邮件法案》(2003) 以发展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统一电子交易法》、《国际国内电子签名法》、《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网上贸易免税协议》等;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这些法律和文件都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程度,从整体上构成了电子政务的法律基础和框架。此中,信息公布方面的立法构成了电子政务立法主要基础,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重点,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基础,电子商务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又是电子政务立法的必要补充。 2、英国的电子政务立法 英国在1994年进行了“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1996年l1月公布“政府向导”(Government Direct)计划,提出新形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英国借助电子技术进行的公共改革目标包括:提供更好更有效率的服务;提高行政公开化程度;节约行政成本。英国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并于2000年5月通过了《电子通信法案》,确定电子签名和其他电子证书在法院审判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并授权政府部门修改有关法令为电子政务的实施扫除障碍。 3、新加坡的电子政务立法 新加坡是全世界最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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