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传统票据抗辩理论评介.doc
传统票据抗辩理论评介
作者:郑 宇 | 发布时间:2008-1-8 22:12:08 | 阅读数: 593
传统票据抗辩理论评介
一、传统抗辩理论下的分类构成——物的抗辩与人的抗辩的二元区分 在票据法学领域,一般将关于票据抗辩分类的理论称为抗辩理论。[①]一直以来,对于票据抗辩的种种讨论主要集中在抗辩理论上。对此,有的学者认为有必要对票据抗辩进行分类,而有的学者则主张个别具体地研究每一种抗辩。[②]即使在肯定票据抗辩分类的学者中,对于如何进行分类,也存在不同的观点。[③]因此,票据抗辩的分类问题是票据法学研究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传统抗辩理论是与新抗辩理论相对而言的,是指在形式或实质上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的学说。由于其解决了票据抗辩中的核心问题——抗辩限制问题,所以其具有其他分类方法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一直处于通说的地位。但是,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这种分类方法本身存在一些无法克服的问题,由此导致学者们对其价值产生怀疑,动摇了其通说的地位。有鉴于此,本文对传统抗辩理论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检讨,力求对于深化该问题的讨论能有所帮助。 (一)物的抗辩与人的抗辩的区分 在理论上,票据抗辩可以从各种角度进行分类。例如,其可分为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拒绝其 履行的狭义的抗辩(延期的抗辩)和否定债务与责任存在的广义的抗辩(否定的抗辩),或者分为抗辩的实质内容与客观存在的票据权利、内容有关的抗辩(客观的抗辩)和不以此为内容的抗辩(主观的抗辩)等等,[④]但通常的情形是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二类。这是因为任何一种票据抗辩都能大体划入物的抗辩或人的抗辩中,如分为基于票据关系自身发生的抗辩和基于票据外法律关系发生的抗辩时,前者可作为物的抗辩,后者可作为人的抗辩;根据对抗范围的不同,分为对任何票据权利人都能够提出的抗辩和只能对特定的票据权利人提出的抗辩时,前者可作为物的抗辩,后者可作为人的抗辩;根据票据记载划分为基于票据上记载的抗辩和从票据记载中不能明确的抗辩时,前者可作为物的抗辩,后者可作为人的抗辩。[⑤]这种在形式或实质上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的学说称为传统抗辩理论,其是与新抗辩理论相对而言的。此种分类方法为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是目前的通说。 1、形式上的二分法 有的学者直接在形式上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种类型。在我国,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是以下几种:第一,认为“票据上所存在的抗辩原因(或事实)很多,根据这种抗辩原因的不同以及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分为两种:物的抗辩是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票据上记载的事项以及票据的性质)发生的事由而为的抗辩。人的抗辩是物的抗辩以外的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又称相对的抗辩或主观的抗辩。”[⑥]第二,“总的来说,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抗辩原因可以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种。物的抗辩又称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人的抗辩又称相对的抗辩或主观的抗辩,是指基于持票人自身或者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持票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⑦]第三,认为“票据抗辩可基于不同的标准将其作不同的分类。由于立法往往从有关票据债务人所能对抗的对象范围的不同而对抗辩作不同的规定,学者便一般凭此对票据抗辩进行分类。依有关票据债务人所能对抗的范围为标准,可以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类。前者谓所能对抗任何票据债权请求人的抗辩,又称绝对的抗辩和客观的抗辩,后者谓只能对特定权利请求人所为的抗辩,又称相对的抗辩或主观的抗辩。”[⑧] 在日本,学者们也大都采取这样一种分类方法。认为“将票据义务人只能对特定人提出的抗辩和对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的抗辩进行区别,是票据抗辩最重要的内容。因为前者不是关于票据权利客观存在的抗辩,所以只能对具体的或特定的人主张,由此称其为人的或者相对的抗辩。后者是关于票据权利客观存在的抗辩,所以对任何人都能够对抗,由此称其为物的或者绝对的抗辩。”[⑨]“票据抗辩可基于票据法的规定而产生,也可基于票据适用的一般法规(实质意义上的票据法)而产生,在这一点上没有异议。在这些抗辩中,有的抗辩只能对进行票据请求的特定相对方主张,即人的抗辩或者相对的抗辩;有的抗辩可以不问进行票据请求的为何人,对全部人都能够主张,即物的抗辩或者绝对的抗辩。因为人的抗辩是根据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而产生,所以票据债务人只能对其相对方主张;而物的抗辩更多是在争论票据权利客观存在的情形下产生,所以票据债务人可以不问进行票据请求的为何人而主张抗辩。”[⑩] 可见,学者们在分类内容方面见解一致,即将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种,但在分类标准方面却有所不同,或是根据抗辩效力进行分类,或是根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