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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规章制度文件
编 号
BL宝利五金电镀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共 5 页
第 1 页 一:目的:
公司为了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纪律,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适用于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
3.1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20:00
3.2车间人员上班: 白班:08:00-11:30;12:10-17:30;18:00-20:00,夜班:20:00-23:00;23:40-8:00
3.3办公室人员每月休息两天,时间自己安排;车间人员每月休息一天(由车间主管安排轮休)。
四:打卡管理规定:
4.1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人脸考勤卡登记制度,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4.2打卡时间安排:办公室人员一天打三次(上午09:00之前,下午13:30之前,晚上20:30之后),
车间:挂镀部:白班一天打六次卡(上午08:00之前,11:30之后,12:10之前,17:30之后,18:00之前, 20:00之后);夜班一天打四次卡(20:00之前,23:00之后,23:40之前,次日8:00之后);滚镀部和物流科:白班打四次卡(上午08:00之前,中午12:10之前,晚上18:00之前, 20:00之后),夜班打二次卡(20:00之前,次日8:00之后)。打卡时间间隔为20分钟,在20分钟内连续打卡的视无效打卡。各部门(车间)主管要加强对本部门(车间)上下班时间管理。
4.3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必须有上级主管核准的《外出申请单》,转交人力行政部,由人力行政部开具《出门条》,转交保安备查,人力行政部根据该员工外出事由和时间确定是否需要扣除出勤时间。
4.4司机和业务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行政部补上打卡记录,无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5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人力行政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二次,超过二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
4.6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
4.7下班时间到后,方可停止工作按顺序排队下班,严禁未到下班时间即排队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按擅离职守处理,相关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
4.8员工上下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打上班卡后不上班者或下班时不打卡者以及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者,除按旷工处理外,发现一次加罚款2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4.9上班时间开始后五分钟以上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处理,迟到超过三次的每超过一次扣罚5元 (5分钟之内不计),迟到 30分钟至60分钟(包括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提前五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早退超过三次的每超过一次扣罚5元 (5分钟之内不计),早退 30分钟至60分钟(包括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早退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10旷工者,旷工一天扣罚两天的工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员工请假管理规定:
5.1事假应提前一天找到代理人并填写请假申请单,按请假规定办妥之后方可离厂,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应利用电话或托人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由部门主管或代理人按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1.1科长级以下人员,请假二天内(包括二天)由部门主管核准,请假二天至十天(包括十天)由
部门主管签字,部门部长(经理)核准。请假十天以上的由部门部长(经理)签字,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准。 编 号
BL宝利五金电镀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共 5 页
第 2 页 5.1.2科长级人员,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部长(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长(经理)签字,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准。
5.1.3部长(经理)级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核准。
5.2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5.2.1事假愈期,按天逾期天数扣减薪资,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免职或解雇,特殊情况除外。
5.2.2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者予以免职或解雇,特殊情况除外。
5.2.3如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应由同事或家属及时代为请假,其它假期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5.2.4假期已满没有续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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