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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支行主办会计委派制实施细则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白云支行主办会计
委派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和强化会计业务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形成会出人员的阶梯型培养模式,为支行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会出人才,根据《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主办会计委派制管理办法(试行)》(筑农商发
[2012]180号)要求,结合支行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支行各营业网点的委派主办会计(即为会计主管),专司基本规定
第四条 根据管理要求、支行实际及会出工作需要,各营业网点设置主办会计A、B角,即A角为日常主办会计,B角为A角离岗时代理A角履行主办会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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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支行聘任专人(取消操作员代码)担任营业网点的主办会计,全面负责营业网点的会计业务与柜面管理。
第六条 支行为各营业网点配备一名主办会计B角,负责配合及协助主办会计工作。主办会计B角采取由个人报名申请、营业网点审核推荐、支行考察确定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七条 主办会计A、B角实行按年考评,实现优胜劣
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第八条 主办会计岗位空缺时,可优先从主办会计B角中择优聘用。
第九条 支行委派会计工作实行例会制,各营业网点委
派会计按季向“白云支行主办会计委派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述职主办会计任职的资格与委派
第十条 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
(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无不良嗜好,遵守职业道德。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我行的会计规章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财会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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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备处理会计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提高
受派行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培训能力;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五)从事银行业柜面业务工作2年(含)以上,具有
大专(含)以上学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七)同等条件下对具有初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技术
职称的,可优先聘用。
第十一条 委派主办会计实行聘任制。委派主办会计的
聘任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照主办会计任职条件,通过竞聘、考核、推荐等用人机制选拔主办会计,经考试或考核后择优聘任。
第四章 主办会计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第十二条 委派主办会计的工作职责
(一)履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
度以及我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前台业务风险点的控制,督促贯彻落实我行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内部管理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组织领导隶属网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
监督工作,参与重要业务活动的经济分析决策。
(三)对营业网点全部会计出纳业务活动履行监督管理
职责,防止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结算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四)保证所在网点会计活动合法、合规,对违反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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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发生的各类业务差错和事故,及时组织追查、补救,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研究防范措施,组织整改落实。
(五)组织执行季度、年度财务计划及成本费用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对上报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六)监督所在网点资金营运情况,合理控制资金头寸,控制非生息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协助营业网点负责人搞好委派主办会计的权利:
(一)对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我行各项会计规章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对制止和 4
纠正无效的,及时向财务管理部或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有权参与拟定网点有关财务的重大决策,包括资金调度、资产处置、年度预算、经营计划、费用开支计划和其他重要经济事项等。
(三)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组合及人员分工,可向所在支行行长提出调整意见。有权对本营业网点会计、出纳人员的具体工作事项进行安排和调整。
(四)有权依据我行各项业务会计核算规定,对业务处理的合规性、业务资料要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在授权范围主办会计的日常工作和任务
第十四条 主办会计应根据所在支行的会计出纳人员数量及业务素质,结合日常会计事项和业务处理流程进行合理分工与安排,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日常工作和任务主要有:
(一)审查门柜业务处理是否做到真实有据、合规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正确及时,是否违反操作规程,确保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相符。
(二)按照计算机门柜业务系统管理规定,对大额资金、特殊业务及内部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实行授权 5
控制,对冲正错账的处理及内部账户资金的划入划出业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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