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管理办法.PDFVIP

苏州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管理办法.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苏州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管理办法

苏 州 市 登 山 户 外 运 动 协 会 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团体会员单位管理办法 苏 州 市 登 山 户 外 运 动 协 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自始至终把登山户外运动的推广和安全放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 积极倡导健康的全民健身活动 分等级分层次为会员 提供各类培训和服务 合理配置、优化组合 引导全民规范登山户外 活动。为适应我市登山户外运动发展的要求 建立健全苏州市登山户 外运动组织网络,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 结合本市开展户外运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团体会员单位是指:自愿申请并从事登山 户外运动的俱乐部、相关从业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第三条 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与各团体会员单位之间是 业务指导关系。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其行政隶属关系 可分别隶属于地 方各级登山户外运动协会、体育组织、行业体协、机关、团体、企事 业单位、学校等。 第四条 登山户外运动及其相关运动定义: (一) 登山运动:海拔超过3500米的登山探险运动。 (二) 户外运动及其相关运动:由登山运动派生出来的 或与 登山运动有一定关联的体育运动。包括: 1. 各种自然、人工岩壁、冰壁的攀登; 2. 相关的户外运动 包括健行徒步、自行车运动及越野山地车、 野外生存、洞穴探险、露营、绳降、溪降、穿越、漂流、冲浪、滑翔、 苏 州 市 登 山 户 外 运 动 协 会 滑水、滑雪、潜水、滑草、热气球、溯溪、飞行滑索等; 3. 蹦极运动,拓展运动,群众性登山户外运动; 4. 自然水域探险体验运动;定向运动;低空域探险体验运动等。 第二章 团体会员单位注册 第五条 注册团体会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守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管 理办法; (二) 积极参加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组织的比赛和登山户 外运动的活动。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 团体会员单位申请注册 须经历以下程序、并提交以下 材料: 1. 填写《团体会员单位入会申请书》; 2. 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如下: 会长、副会长单位年会费标准 5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年会费标准 3000元 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年会费标准 1000元 3. 经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秘书处讨论通过。 (二) 首次注册的团体会员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苏 州 市 登 山 户 外 运 动 协 会 1. 团体会员单位入会申请书; 2. 法人或所代表法人的资格证明(社会团体登记证或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等); 3. 非法人团体的,需提供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4. 保证执行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 法,以及注册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5. 团体会员的基本情况 包括名称、地址、资产状况、从业人 员和场地器材的配置基本情况等; 6. 有关从业人员的资质情况。 (三)团体会员单位注册申请得到批准后,苏州市登山户外运 动协会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 团体会员单位应在法定工作日向苏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 会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 协会秘书处将于申请人之申请资料和手续齐 备后20 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五) 注册团体会员单位退会应提前30 日书面通知苏州市登 山户外运动协会,协会收到通知之日视为该会员资格终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 有证据证明其宗旨、业务范围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 规的; (二) 发起人或责任人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 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苏 州 市 登 山 户 外 运 动 协 会 (三) 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 (四) 被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当地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吊销注 册登记证书的; (五) 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

文档评论(0)

sunshaoy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