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我国劳动标准高低之争的理论溯源
当代法学 (双月刊) 2009年第4期 (总第 136期)
我国劳动标准高低之争的理论溯源
李凌云
(华东政法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摘 要]近年来 ,我国劳动法学界对于我国的劳动标准是 “高”还是 “低”发生了激烈争论,
特别是 《劳动合同法》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这一争论更成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话题。争论的两
派之所以会产生上述争论 ,是源于对劳动关系的属性和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的认识不
同。
[关键词]劳动标准;劳动关系的属性 ;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
[中图分类号]DF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81(2009)04—0100—7
[收稿 日期]2008—10—20
[作者简介]李凌云 (1978一),女,北京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
一
、 我 国劳动标准高低之争的由来与演进
我国的劳动标准是 “高”了还是 “低”了,这是中国刚刚加入WTO之初便在理论界产生争
论的一个话题。尽管争论的双方都认为我国的劳动者尤其是底层劳动者的保护状况并不尽如人
意,但作出的判断却截然相反。一方认为劳动标准过低导致劳动者得不到必要的保护,另一方则
主张劳动标准虚高才致使劳动者享受不到真正的保护。[1]
“高方”认为,劳动基准作为 “法律允许的最差企业对最差职工可以执行的最低标准”,具
有强制性,国与国之间可以比较 。我 国的某些标准虚高,如工时、加班费、补偿金、医疗期等
等,这些规定其实常常是一种纸面上的规定,并未得到真正的落实。要使劳动法对现实中各种形
式的劳动关系 (或者称为雇佣关系)加大覆盖面,使劳动者中最普通的劳动者得到保护,必须
摆脱对 “高标准”的追求。而且只有 “低标准”才有可能实现 “严执法”。[2] “低方”认为,
判断一个国家的劳动标准是高是低,不能仅仅看一个单项指标,应该将劳动标准看成一个系统。
如果将系统内的指标综合起来,我国的劳动标准不仅在国际比较中属于低水平,就是在我国的经
济关系中和社会权利体系中,也是比较低的。 [3]该学者同时认为,劳动标准的高低,不仅与
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供求有关,而且也与劳资力量的对比有关。在 目前工人 自身及相关组织未
能形成有效力量来与资本抗衡以改善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国家劳动立法和劳动行政就必须在劳动
标准方面更多地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再将劳动标准降低,工人的日子就会不好
过了。[3]可见,劳动标准高低之争一开始主要是围绕我国现行的劳动标准应如何调整并加以
· 】00 ·
我国劳动标准高低之争的理论溯源
落实而展开的。
2006年3月,随着全国人大将 《劳动合同法 (草案)》 (以下简称为 《草案》)公布并向全
社会征求意见,劳动标准高低的争论焦点也逐渐转向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标准 [3],如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雇保护、经济补偿金等。由于学者对劳动标准高低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因
此对 《草案》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评价。有的学者认为,《草案》不仅使可比的显性劳动标准达到
或超过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还将大量较为隐陛的劳动基准予以提高,其方式是将这些劳动基准与
劳动关系凝固化、标准化、形式化和行政化的刚性管理相结合,使劳动基准不仅成为一种底线控
制甚至也成为高线控制。提出我国劳动合同法应在 《劳动法》 的基础上通过调整适用范围实现
雪中送炭,而不是通过提高标准实现锦上添花。 [4]有的学者认为, 《劳动合同法》基础是好
的,一是比较符合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性质,它应该是劳动法律的一个构成部分,通过对劳
动者的保护调整劳动关系;二,基本符合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需要调整的现状,特别是当前劳动关
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诸如短期雇用、劳动派遣问题;第三, 《劳动合同法》参照了国际上劳动合
同法律的一般性经验和做法,并和中国的实际状况结合起来,比较适合 目前的法律状况。 [5]
还有学者认为, “《草案》中的许多规定是遵循问题进路进行设计的,……评价 《草案》针对这
些问题所作出的规定,应当以能否足以解决所要解决的问题为主要尺度,而不能脱离这些问题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