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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第四章 贸易保护理论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第四章主编:刘丁有 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第四章 贸易保护理论 第一节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第二节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第三节 超贸易保护理论第四节 凯恩斯主义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第五节 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论 第六节 主张贸易保护的其他理论第七节 贸易保护理论的新发展第一节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一) 一、汉密尔顿保护关税论提出的背景 1776年,美国宣告独立,在建国初期,经济遭受了严重破坏。当时摆在美国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继续向英、法等国出口农产品,换回他们的工业品,这种贸易格局有利于美国南方种植园主,但不利于美国北方工业制造业的发展;另一条是实行保护关税政策,独立自主地发展自己的工业,减少对外国工业品的依赖,这是美国北方工业资本家的要求。 代表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的汉密尔顿于1791年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在报告中,他明确表达了他的贸易保护的理论观点,认为美国应该采取关税政策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征收关税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财政收入,而是保护本国的工业,因为处在成长发民用工业过程中的产业或企业难以与其他国家已经成熟的产业相竞争。 第一节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二) 二、汉密尔顿保护关税论的主要内容(1)向私营工业发放贷款,扶植私营工业发展;(2)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国内新兴工业免遭外国企业的冲击;(3)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免税进口本国急需原料;(4)给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并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5)限制改良机器及其他先进生产设备输出;(6)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工业品质量;(7)吸收外国资金,以满足国内工业发展需要;(8)鼓励移民迁入,以增加国内劳动力供给。 第一节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三) 三、汉密尔顿保护关税论的评价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是从美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反映了美国建国初期急需发展本国的工业,走工业化道路,追赶欧洲工业先进国的强烈要求。汉密尔顿的主张,虽然仅有一部分被美国国会所采纳,但其对美国政府的内外经济政策产生了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同时,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理论为落后国家进行经济自卫和与先进国家相抗衡提供了理论依据,它标志着西方贸易保护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两大流派基本形成。 第二节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一) 一、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论的主要内容 (一)受保护的幼稚产业评价标准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主要着眼于一国的长期利益,其强调受保护产业必须是具有潜在比较优势,初始生产成本高且面临国外强力的竞争,在短期内虽然有代价,但从长远看是有利的和必要的,经保护成熟后其收益能够弥补在“幼稚期间”由消费者支付高价而损失的消费者剩余的产业。(二)提出经济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特别强调每个国家都有其发展的特殊道路,并且从历史学的观点,把各国的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当处于农工业时期时,必须将贸易政策转变为保护主义,对幼稚工业应该给予适当的、暂时的保护,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发展,不受外国产品的冲击。 第二节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二) (三)选择保护对象的原则(保护的时间以30年为最高期限) 李斯特提出选择保护对象的原则是: 第一,农业不需要保护。 第二,一国工业即使幼稚,若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时,也不需要保护。 第三,只有刚刚开始发展且存在强有力的外国竞争的幼稚工业才需要保护。(四)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反对古典学派的放任自由原则 李斯特认为,要想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国家力量,而不能听任经济自发地实现其转变和增长,他把国家比喻为国民生活中慈父般的有力引导者,认为国家应该在培育民族工业上有所作为,在必要时候应限制一部分的国民经济活动,以此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第二节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三) 二、幼稚工业保护措施 1.自幼稚工业保护提出,关税就是被广泛采用的贸易保护手段。在WTO框架下,进口关税保护是一项基本原则,因为它比非关税保护措施透明度高,而且更有非歧视性。 2.在关税保护的实际力度逐渐下降的情况下,应该更加注重非关税措施的运用。 3.如果说贸易保护政策可以通过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达到对国内幼稚产业保护的目的, 那么产业政策则是从增强幼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实施扶持和保护的,这也正符合幼稚工业保护的根本目的。相对贸易政策而言, 产业政策在为幼稚产业提供扶持和保护时,更具主动性,我国的幼稚工业保护措施中更主要的应该是产业保护措施,政府应该起主导作用。 第二节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四) 三、李斯特幼稚工业保护论的评价(一)积极意义1. 强调了一国动态的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意义,是对传统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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