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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计划和考点1
前 言一、 1、?? 2、?? 3、?? 4、??… 二、用心学习,寻找学习兴趣 在学习和做题当中会接触很多实际的案例,可以联想一下以后自己碰到类似的事情,应当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合理安排时间,多和同学交流学习的经验和体会,共同进步。 四、有问题可以给QQ1419098836,留言。老师会及时解答。 五、8月以后还有新的复习计划....... 第一章 总 论 民事法律关系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 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3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要点1】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要点2】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双方: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 【考题·多选题】(2012年)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C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要点1】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要点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对等或不对等 。 【要点3】权利和义务的保护: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括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1)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及有价证券,不包括:阳光、空气、自然灾害等。 (2)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第一,知识产品:包括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知识产品本身没有实物形态,如证书、书籍、录像、录音等。 第二,道德产品:包括荣誉称号、嘉奖表彰、体育比赛的名次等。 (3)行为。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目的所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4)人身。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禁止贩卖或拐卖人口,禁止买卖婚姻。 【考题·多选题】(2009年)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BCD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三、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按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含义: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现象。 2.种类:根据事件的起因可以分为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例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提示】事件的出现都是不可抗力的。 (二)法律行为 1.含义: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主观)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应受惩罚的行为。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则指以消极的、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是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4)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这单方行为,是指由法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实。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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