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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程序论第十五章 国际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十五章国际民诉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管辖权★ 第三节 司法协助★ 第四节 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中国空难第一案----包头空难案 2004年11月东航机毁55人遇难。东航计划对每名遇难者赔偿21.1万元人民币,引发不满。因国内难以立案,2005年8月,遗属授权的美国律师向洛杉矶高院起诉通用电气、庞巴迪和东航。? 联邦地区法院2005年11月驳回被告移交联邦法院的请求。11月原被告草签了调解协议,答应支付1175万美元。东航称律师越权,不承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2007年7月,美国加州高院同意东航的申请,发出《中止诉讼指令》,但国内起诉均未获准立案。2009年8月10日,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集体诉讼。 第一节 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概念 1、定义: 2、范围:国际民诉法是指规定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外国当事人民事诉讼地位,国际民事诉讼期间等; (2)法院管辖权; (3)有关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域外送达,有关域外取证,保全,以及有关判决裁决在相关国家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 主权原则(一个极端自私的人所主张的无上权力) 主权分散、弱化、过时论 立法权、司法权,外国人的遵守义务,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 (二)平等互惠原则 国民待遇、国家平等、互惠(互惠要求对方先施惠) (三)遵守国际条约和尊重国际惯例原则 三、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一)原则上给予外国人以诉讼上的国民待遇 (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三) 外国人的诉讼语言 (四)诉讼费用担保制度 诉讼费用担保(Security?for?Cost)是指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依据内国诉讼法的规定,要求作为原告的外国人在起诉时提供以后可能判决由他负担的诉讼费用的担保。不包括案件的受理费,只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及其他诉讼费用。 (五)外国人的诉讼代理问题★ (一位美国人委托一个美国律师在中国法院代理其进行经济合同和纠纷的处理,中国法院是否同意) 1、律师代理的强制委托:必须法院地国的律师。 2、领事代理:一个国家的驻外领事,可以依据有关国家的立法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在其管辖范围内的驻在国法院,依职权代表本国国民参与有关的诉讼程序,以保护有关当事人在驻在国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规定可委托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代理。 四、诉讼期间☆ (一)关于诉讼期间的计算、中止、中断和延长适用民诉法的一般规定。 (二)居住境外的当事人在诉讼期间上的特别规定 1、答辩期:第246条 三十日内。(国内诉讼中被告答辩期为十五日) 2、上诉期:第247条 三十日内。 3、审限:我国涉外案件无审限限制,第248条 一个案件审了二十年,中威轮船案:1988年12月31日在内地起诉。 五、财产保全 1、在我国,国际民事诉讼与国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保全主要有两点不同。 一是法院在依申请裁定实施诉讼保全之外,能否依职权裁定。 二是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起诉的期限不同,分别是30日和15日。 2、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只限于诉讼请求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司考真题:涉外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63.荷兰人迈克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事过失伤害。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克向工作所在地某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2003年) A.荷兰人。 B.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D.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司考真题:诉讼语言 39.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第二节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一、概念 1、定义:一国法院或具有审判权的其他司法机关受理、审判具有国际或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案件的权限。 2、分类; (1)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 (2)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3)一般管辖和特别管辖; (4)平行管辖、专属管辖与合意管辖 直接、间接管辖权,立法、司法管辖权 二、管辖权的确定★ (一)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一般原则1.联系性原则2.有效性原则: 方便法院和不方便法院。我国有法院以不方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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