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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知止”原则与中国社会精神主体的建构
论儒家“知止”原则与中国社会精神主体的建构
分类:大学学报
作者:罗 坚
字数:2888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第2期
摘 要:迄今为止,学界对儒家的一些根本性思想已论述颇多。本文试图在人们所熟知的儒家思想原则之外,挖掘并阐述“知止”这一儒家原则,它的生发与存在方式,以及它对于建构中国社会精神主体的重要作用。本文认为,充分认识并重视“知止”原则,对于重新确立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社会精神意义重大。 关键词:知止;儒家;仁;礼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529(2007)02-0015-04 在中国儒学史上,“止”字蕴涵着独特的意义。它不像“仁”、“礼”、“乐”一样被学人经常论述、引用,但它作为一项儒家重要原则,对构筑儒家思想体系贡献很大,对中国古代社会精神主体的构建意义重大。儒家学说绵延千年而不断裂,与“止”字所蕴含的“知止”原则产生的作用有密切关联。本文试图考证“止”字在儒家经典中的意义,并通过分析“知止”原则与“仁”、“礼”的关系,阐发“知止”原则对于中国社会精神主体的构建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一、知止原则的形成 1.“止”字意义略考 “止”字的最初意义是什么呢?“止”字最早可见于甲骨文中。《尔雅》中“止”被解释为,“止,待也”。可见“止”字的意思是“等待”。《说文解字》解“止”曰:“下基也。象草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凡止之属皆从止”。许慎认为,“止”字之意为物的基脚。就像草木长出,必有其根。南北朝时梁人顾野王所撰《玉篇》中载有:“止,之市切。止息也;住也;容止也”。《原本广韵》卷三载曰:“止,诸市切。停也;留也;足也;礼也;息也;待也”。《五音集韵》卷七载曰:“止,诸市切。停也;足也;礼也;息也;待也;留也。”据《古代汉语词典》,“止”字之义为:脚,后作“趾”,《汉书·艺文志》:“当斩左~者,笞五百”。停止,停留,《战国策·秦策三》:“行者行,~者~。”《汉书·高帝纪上》:“到丰西泽中亭,~饮。”(又)使止,留住,《论语·微子》“~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画工三十九种。” 可见,“止”字的用法大多都与“停止”一义相关。在儒家经典中,“止”字的“停止”一义也普遍通用。《周易·艮卦》的卦辞云,“《艮》: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孔颖达疏:“正义曰,‘目者能见之物,施止于面。则抑割所见,强隔其欲。是目所止在后,故不得其身也。”由此疏可知,“艮”即“见”之义,如目光所及于面部,则止于面,其见人之全体的欲望就会被隔断。此观者的目光停止于此人的背部,因此称“不得其身”,无法看见此人身体的正面。即所谓“所止在后”。孔氏又疏曰:“艮,止也。静止之义。此是象山之卦,其以艮为名施之于人,则是止物之情,防其动物。故谓之止。艮其背者,此明施止之所也。施止得其所则其道易成;施止不得其所则其道难成。”所谓象山之卦,是指艮卦为艮上艮下之象。艮为山,艮上艮下即为山上山下。山为止,两山重叠更有“停止、静止”之意。“施止”,即为“实施停止的行为”之意。施止的行为适当,事情就容易办成,反之,则难以办成。从“施止得其所则其道易成;施止不得其所则其道难成。”一语中已可见“知止”原则之端倪。 不仅是在《周易》,“止”字在其他儒家经典中的主要用法也是取“停止”之义。“止”字在《十三经注疏》中凡五百七十一见。其中《周易》二十四见,《尚书》七见,《诗经》一百二十二见,如此等等。《春秋左传》中“止”字出现最多,凡一百七十五见,《孝经》为最少,仅一见。其中用得最为频繁的“停止”与“语气词”两义。两者中“语气词”的用法多见于《诗经》,如《国风·召南》的《草虫》篇:“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除此之外,另一种更为多见的用法“停止”在《周易》、《论语》中较为典型,在十三经的其他经典中也广泛出现。《论语》记载,“子曰:‘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又见,“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 通过对“止”字意义的简略考证,可以发现“止”字以“停止”这一义为多见。“止”如此高频率地在儒家经典中出现,不仅仅是普通的语言现象。它说明“止”字及其内蕴与儒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有相通之处。由“止”的“停止”之义推衍而出的“知止”原则,实际上成为儒家核心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知止”原则的确立 “止”在儒家经典中主要的意义是“停止”。这一意义被历代儒者阐释拓展而成为“知止”思想。知止思想的形成主要可见于《周易》艮卦中的《彖》辞,以及儒家对《礼记·大学》的开篇之句的阐释。 《彖》辞、《象》辞相传为孔子所作。孔子作《十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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