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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汇编.
毕业实习管理制度汇编能源与水利学院二〇一四年目录能源与水利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实施方案(草案)1沈阳工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6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补充规定(试行)10毕业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毕业实习安全教育方案17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安全承诺书22致集中实习学生家长书23致分散实习学生家长书24能源与水利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申请表25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年级学生考研申请表26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单位接收证明27能源与水利学院实习学生信息汇总表28能源与水利学院分散实习检查表29毕业实习成绩评定30关于“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替代的相关规定32毕业实习工作报告撰写要求34毕业(顶岗)实习日志36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总结报告37实习单位对学生毕业(顶岗)实习考核登记表38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考核登记表39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成绩登记表40附件: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顶岗)实习手册41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手册57能源与水利学院深度校企合作协议书70能源与水利学院校企双方合作协议书77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三方协议书81能源与水利学院毕业实习三方协议书82能源与水利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实施方案(草案)为进一步贯彻沈阳工学院院教字〔2014〕63号《沈阳工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沈工教学发〔2014〕18号《沈阳工学院集中实习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16〕74号《沈阳工学院深度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能源与水利学院教学计划和专业特色,全力推动毕业实习工作,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并强化相关人员职责,确保毕业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毕业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手段,是落实我校“3+1”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同时也为我校进一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重要的内容参考。本实施方案的制定本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学生专业能力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将毕业实习与就业紧密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使学生顺利完成就业,最终保障我院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康、稳定、和谐的发展态势。二、组织管理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实习由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完成。学校在三方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实习单位是三方中最关键的一方,是毕业实习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对毕业实习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规范毕业实习的各项工作,提高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监管力度,沈阳工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各级组织各施其责共同管理。针对于此,能源与水利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和督导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一)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组 长:杨秀英副组长:付尧 赵明雨成 员:毕业年级辅导员 各教研室主任(二)督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杨秀英副主任委员:付尧 赵明雨委 员:毕业年级辅导员 各教研室主任 企业外聘指导教师三、指导性原则1、根据能源与水利学院学生专业特点及对口企业特点,并兼顾学生的就业及毕业实习;2、各专业原则上都要进行整班毕业实习安排,但对于参军、考研、校园招聘会就业、协议就业(签订正式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主干课3门及以上未合格、重大疾病学生的毕业实习另行安排;3、指导教师职责落实到位,保障毕业实习的工作质量;4、毕业年级辅导员及专业负责人加强对学生进行岗前教育,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保障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5、加强对学生的监管,保证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定期沟通,确保信息沟通畅通;6、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单位完成所指派的任务,对于集中实习学生不得中途更换实习单位;对于分散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更换实习单位,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指导教师及毕业生辅导员备案(一周内),以备教师和学校到企业进行检查所需;7、参加考研的同学可以不参加毕业实习,但考研成绩应达到所报院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70%及以上;若成绩未达到规定分数时,需补做毕业实习。8、参军但未办理休学的学生,需出具在部队期间的表现证明或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训练证明,以代替毕业实习成绩。9、主干课3门及以上未合格的学生,须将所挂科目全部修过,方可进行毕业实习环节。10、患有重大疾病不能跟随班级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需出具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例,经学院审核研究决定后,可自主选择与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分散实习。四、流程安排为使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学生毕业实习的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安排:(一)准备阶段1.集中实习与企业洽谈集中实习内容,制定本年度集中实习计划,与企业 洽谈实习协议相关内容,并签订协议。根据企业要求及协议内容,按专业召开集中实习动员大会,详细介绍协议内容及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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