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点学科班行政法授课提纲(季宏).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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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点学科班行政法授课提纲(季宏)

2009年重点学科班行政法授课提纲(季宏) 2009年行政法授课提纲 (季宏编写 主讲) 专题一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 我国现行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活动主要是:一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制定规则、裁决案件以及具体管理等 行政管理活动;二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政府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实施的行政管理 我国现行行政法不调整以下活动:一是,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进行刑事司法 活动;二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实施的制定规则、裁决案件以及具体管理公共事务等国家管理活 动;三是国家行为,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 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 员等行为 【例1】下列哪个活动属于我国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活动? A.乡选举委员会主持的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B.村民委员会对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办理 C.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D.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二、行政法 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 行政机关公务员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法 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救济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三、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体系】 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渊源 省级、较大的市的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法规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权力机关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 规章 省级、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知识点】 1.法律[①制定权、②修改权、③法律保留事项(相对保留和绝对保留)] 《立法法》第7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 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8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 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 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 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9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 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 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宪法》第31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例2】根据现行法,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人民法院组织法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合同法进行部分修改 C.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有关劳动教养的行政法规 2.行政法规(①制定机关、②制定前提、③规定事项) 《立法法》第56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 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宪法》第89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 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 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 决定》(1985年4月10日):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决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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