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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禁止儿童从事之行为-林森国小
期中考日期、科目及範圍: 10月31日(三)國語—第一課~語文天地二 自然—第一~二單元 11月 1日(四)數學—第一單元~第五單元 社會—第一單元~第三單元 期末考日期、科目及範圍: 1月10日(四)國語—第八課~語文天地四 自然—第三~四單元 1月11日(五)數學—第六單元~第九單元 社會—第四單元~第六單元 1月18日(五)結業式。 註:若因故調整,將另行通知。 林森的閱讀教育 閱讀教育: 低年級:親子共讀 中年級:深耕閱讀 高年級:讀報教育 每週一節圖書館課 閱讀推廣活動: 好書推薦、線上閱讀認證、書香列車 每週二市圖行動書車到校服務 閱讀心得比賽、親子繪本製作比賽 4.圖書館課~ 實施方式: 每週安排一節課,讓孩子到圖書館閱讀課外書籍。 7.市圖行動書車到校服務 每年圖書館淘汰書籍移至書香列車,讓小朋友能在課間不必到圖書館,亦能自由閱讀。 時間:學期初 方式:暑假期間,由親子共同製作完成,於學期初送件,參加比賽。 林森有品好禮微笑運動 游乾桂 老師簡介 游乾桂?????1958年/ 台灣 游乾桂關心兩大主題: 一、是生命教育 二、是環保教育 游乾桂 老師簡介 游乾桂認為童書不止是童書,字只是一種媒界,義理藏身其中。 他的童書是用有趣的情節來包裝,引人入勝的讓人跟著故事起承轉合。 游乾桂 老師簡介 游乾桂擅長心理學,主修習臨床心理,曾任818醫院、台灣地區婦幼衛生中心、建國聯合診所心理師,、宜蘭生命線主任等職。 他集合作家、心理專家與演說家三種角色於一身,更是著名的親職教育專家。 游乾桂 老師簡介 作品質量俱佳,感性與理性兼備,曾榮獲北市新聞處年度好書獎、新聞局金鼎獎、市圖好書大家讀年度好書等等。 部落格「游乾桂的桃花源」:.tw/ycg1206/。 感謝您今晚的參與! * 祝福您闔家平安 一切順心如意 晚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壹、兒少保護個案相關法令個案內涵(三)禁止兒童從事不當工作 (一)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 應禁止兒童及少年充當酒家、特種咖啡茶室、 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 暴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場所 之侍應或從事危險、不正當或其他足以危害或 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公告其姓名。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僱用或誘迫兒童及少年從事 前項之工作。 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罰鍰,公告行為人及場所負責人之姓名,並令其 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除情節嚴重, 由主管機關移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其歇業者外,令其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 壹、兒少保護個案相關法令個案內涵(四)禁止任何人對兒童不法對待 (一)任何人對兒童不得有以下行為: 1.遺棄。 2.身心虐待。 3.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4.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5.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6.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7.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8.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 9.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10.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11.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12.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13.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14.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行為。(家暴、性侵、性交易、性騷擾) 壹、兒少保護個案相關法令個案內涵(四)禁止任何人對兒童不法對待(續) * 壹、兒少保護個案相關法令個案內涵(五)幼兒或需特別看護兒童獨處之禁止 (一)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 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 少年(如身心障礙),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 之人代為照顧。 (二)違反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 以下罰鍰。 林森的閱讀教育 1.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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