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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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院医(2012)xxx 号 XXX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科学合理用血,保护有限的血液资源,保障 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临床用血是指为在我院实施诊疗的患者提供的成分血或 全血,包括异体血和自体血。 第二条 由北京市血液中心供给和医院从无偿献血者采集的血液,首先用于 保障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其次为治疗用血;择期手术用血优先保障军队伤病员 和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 成立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 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三)定期检查、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 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五)指导并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的开展; (六)监督职能部门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 床合理用血知识培训与考核; (七)承担医院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八)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设立常设机构或秘书人员,负责协调、监 督各职能部门执行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相关决议。 第四条 在临床用血管理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分别履行其相应职责: (一)医务部负责审定全院用血计划,依据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全院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以及信息反馈和评价; (二)训练处负责定期组织对各临床部、门诊部参与临床输血的医护人员开 展输血相关法律法规、临床输血操作规范、输血不良反应识别与处置、输血相关 风险、临床合理用血等知识的培训与考核; (三)医疗处负责全院临床用血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参与调查、 分析、处理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及事件,提出干预及改进措施; (四)输血科负责献血员的组织、血液的采集、保存以及向临床供血,从输 血技术上协助和指导临床科室开展科学合理用血工作;制定年度全院用血计划; 参与疑难危重患者病例讨论,提供输血会诊意见;协助训练处做好临床输血相关 培训、考核工作;每年初向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提交上一年度全院临床用血情 况总结分析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 临床科室应当对输血患者及家属进行必要的输血风险教育,在诊疗 过程中,积极动员患者尽量采用自体输血;对患者家属、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 会人员积极进行互助献血的宣传动员。 临床科室对输血患者或家属输血知识宣教覆盖率要求达到100%。 第二章 血液的采集与保存 第六条 血液的采集和保存工作由输血科负责。 (一)采血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军队有关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供 血者和受血者安全; (二)互助献血者到输血科体检、采血;自体储血患者应持所在科室医师开 具的自体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采血; (三)采血必须由输血科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完成; (四)输血科必须对采集后的血液进行检验 (自体血除外)。对检验不合格 的血液应按规定登记、报批,统一销毁。 第七条 其他科室不得私自进行血液采集。 第八条 输血科对外购血液要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血液送达时容 器内温度、血站名称及其许可证号、血源号、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效 期、采血操作人员编号、血袋编号、储存条件等。检查合格后做好详细的入库登 记。对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送达时容器内温度超出规定范围 的应拒收。 第九条 输血科对验收合格的血液按不同品种、血型、规格和采血日期(或 有效期),分别贮存于专用设施内。 第十条 输血科贮血设施及保存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要求;对血液保 存温度实施24 小时监测。血液报废时,应详细登记,填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 科主任 (或授权人员)审批签字后,按规定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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