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奖学金的奖项、等级、比例
(一)学校设学校奖学金,包括综合奖(一等、二等、三等奖)和单项奖。奖学金的评定按学院、分专业、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奖学金总额以学生所交学费的5%提取(滨江学院按校本部学生学费标准计)。
1.综合奖占学生总数的33%,具体为:
(1)一等奖,占学生总数的3%,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2)二等奖,占学生总数的10%,奖学金金额为600元/人;
(3)三等奖,占学生总数的20%,奖学金金额为300元/人。
2.单项奖的奖项。除本办法所列奖项外,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其他奖项并经学工部批准。单项奖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奖学金金额为100元/人。
(二)学校另设社会奖学金,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人士、校友等设立的奖学金以及限制评选范围的奖学金等,其奖项、等级、比例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一)本学年无重修课程。
(二)非学业因素成绩合格以上。
(三)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四)根据《学生公寓内行为表现考评办法》,当年在公寓内的考评分低于60分者,或所在寝室在每周定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中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或学年寝室等级评定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四、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条件
(一)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
本学年无补考课程;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满足以上条件者,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评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分别在同专业年级前10%、30%和50%。
2.单项奖学金
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代表学校参加各项比赛获得荣誉的学生。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不同类的2种单项奖学金,享受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及社会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文明风尚奖学金、学生创业奖学金不受此限制)。
(1)学习优秀奖学金
本学年无必修不及格课程;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0%的学生。
(2)学习进步奖学金
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较上一学年有明显进步者。
(3)实践优秀奖学金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或社会公益活动或青年志愿者活动,成绩突出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个人者。
(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热心社会工作,积极为学生、为社会服务,成绩突出。
(5)体育优秀奖学金
在校级以上(含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为班级、学院、学校争得荣誉者。
(6)文艺优秀奖学金
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文艺比赛或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为班级、学院、学校争得荣誉者。
(7)文明风尚奖学金
关心校风校貌建设,爱护校园教学和生活设施,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较突出;或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敢于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
(8)科技创新奖学金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的科研活动或学生科技、学科竞赛活动,具有科技、科研以及学科创新成果或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者。
(9)学生创业奖学金
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
(二)社会奖学金的评比条件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奖学金评定时间及程序
(一)奖学金的评定每年10月份进行。毕业实习期间不再评定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工部负责实施,各类奖学金由各学院负责评审。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并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报送学工部。
2.学工部负责对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六、奖励办法
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予以表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追缴已发的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
(一)本年度所获奖学金总额超过5000元者(不包括贷款、勤工助学和各项困难补助所得),若兼评其它奖学金,除应获荣誉外不再兼得经济奖励,获奖金额可按其中最高奖项的金额发放,其节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