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运作规范对照表11.docVIP

深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运作规范对照表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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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运作规范对照表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1.独立性 1.不得为董监高控实人提供财务资助 (创)上市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1.同 2.股东大会 1.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权利。 2.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3.上市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召开地点应当明确具体。本所鼓励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上市公司应当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证券发行; (二)重大资产重组; (三)股权激励; (四)股份回购; (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 (六)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七)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九)拟以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十)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或依公司章程应当进行网络投票的证券投资; (十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十二)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创板)5. 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的;(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六)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6. 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1.同2.同3.同4.同 5.不同,无(十.十一) (增)本所鼓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实行分类表决,不仅需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还需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表决通过。 (增)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6.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选举2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本所鼓励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实行差额选举,鼓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人选。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上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中由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半数。 1.无 2.同 3.无 4.同 5.有变化 6.无 3.董事会 1.董事会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2.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除前两款规定外的部分职权,但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1、应当 2.同 3.本所鼓励上市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半数以上。 4. 董事会审议按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1.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名。 2.同 4.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对定期报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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