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立中山大学学生社团经费补助要点-国立中山大学-课外组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要點 97年04月02日96學年度第次社團長大會通過 9704月11日96學年度第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臨時會議通過 100年06月28日99學年度第4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11月13日104學年度第次社團長大會通過 第次社團長大會 第 一 條 (依據) 本辦法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來源) 社團經費補助來源,由該年度本校核定之社團補助經費額度內支用。 第 三 條 (比例原則) 社團經費分為活動費及設備費兩項,其中補助款額度之百分之八十由社團經費補助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補助標準審查後,並公佈其結果,另外百分之二十交由課外活動輔導組(以下簡稱課外組)處理,並於常會時報告。 課外組處理之活動費做為補助社團舉辦非例行性活動使用,由社團委請課外組分配之。設備費做為公共設備維護或增添使用,經課外組組務會議決定後自行運用之。 第 四 條 (審查辦法) 社團經費之補助原則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經費補助標準辦理,送課外組核定後,另送學生會社團部備查。 第 五 條 (組織) 本會由學生會社團部部長擔任主席主持會議。如主席不克出席,則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代理主席。本會置委員十四人,其組成為: ()學生會共二人(學生會長、行政中心社團部部長) (2)各屬性社團代表共十二人(各屬性各二人)。各屬性社團代表各屬性社團代表代表 (3) 被罷免之代表自罷免案通過公告之次日起,解除其職務,同一學年度內不 得再擔任該職務,並由社團部協助選出代理代表,至該任期結束為止。 本會委員之權利義務: 新任委員需於每年九月二十五日前召開臨時會,決議該季或該年度之審查方式及審查重點。 若委員未於上述期限內召開臨時會,得由本校課外活動組派員協助本會選出主席並成會。 負責審理符合條件之學生社團所提出之活動申請費或設備費之補助。 (4) 得視情況對本要點提出修正案,通過後按第九條之實施程序辦理。 第 六 條 (時間) 本會每年三、六、九、月召開常會。 六月之常會審核該年度第三季之活動費及設備申請(活動時間:該年之7~9月) 九月之常會審核該年度第四季之活動費及設備申請(活動時間:該年之10~12月) 十二月之常會審核次年度第一季之活動費及設備申請(活動時間:次年之1~3月) 社團申請社團經費應於常會當月7日前將第四條第二項指定表件交由社團部彙整,社團部應於該月14日前交由本會審核,本會應於當月30日前審查完畢,並公告於課外組電子佈告欄。 設備費部分, 第 七 條 (會議) 常會或臨時會須由三分之二委員出席始成會,由出席委員之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始為決議。 經三分之一委員以上請求,得由主席召開臨時會。 第 八 條 (餘額保留) 經本會通過補助之活動及設備費金額若未確實執行,所剩金額將編入下一季活動費或設備費。 第 九 條 (實施程序) 本辦法學生事務會議通過由課外組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97年04月02日 96學年度第6次社團長大會通過 97年04月11日 9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臨時會議通過 97年06月11日 96學年度第7次社團長大會修正通過 97年06月17日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99年06月07日 98學年度第1次社團長大會修正通過 99年06月11日98學年度第4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100年06月08日 99學年度第2次社團長大會修正通過 100年06月28日 99學年度第4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6月6日 101學年度第2次社團長大會修正通過 102年6月11日 101學年度第2次學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 (依據) 本要點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二、 (目的) 為考核學生社團績效,獎勵績優社團,鼓舞服務熱忱,提升活動內容,促進各社團之發展與進步,特制定本要點。 三、 (對象) 本校之社團共分為學術性、學藝性、服務性、康樂性、音樂性、體育性六種屬 性,凡經本校核定成立之學生社團均應參加評鑑。 四、 (時間) 自評:各社團於規定期限內備齊「受檢資料」及填妥「學生社團評鑑自評表」(附 件一),完成自評階段。「受檢資料」於社團年度評鑑當日列冊受檢,自評表於 指定日期內送交學生社團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審核。成果觀摩展及評鑑:年度評鑑時間以每一學年新生訓練日舉行為原則,各社團以成果展方式接受評委會訪視與檢證。五、 (評鑑方式) 由學生會會長於每學年初召開評委會設計辦理評鑑之。 前項學生會會長出缺時,得由課外活動輔導組(以下簡稱課外組)派員協助評 委會互推學生委員一人為主席。 六、 (組織) 評委會設委員二十一人,由學生會會長、各屬性社團代表各二人,學生會代表 二人及六位校內外專業人士組成之。 各屬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