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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构成要素_53300

消费税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1.生产销售(包括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以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有烟、酒及酒精、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税目。 第一类是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第二类是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化妆品、游艇、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和球具等。 第三类是资源类消费品,如成品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四类是其他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一)烟 (二)酒及酒精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高尔夫球及球具 (七)高档手表 (八)游艇 (九)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实木地板 (十一)成品油 (十二)汽车轮胎 (十三)摩托车 (十四)小汽车 三、消费税的税率与税目 由消费税的计税办法所决定,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率有定额、定率、定额与定率相结合三种形式。 消费税采用列举法,按具体应税消费品设置税目税率。如果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据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相关数据,中国的烟草税率为40%左右,低于与中国发展水平相近的亚洲国家。中国每包卷烟平均价格也低于国际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回应称,目前正在制订新的烟草税调整方案   烟草税率   中国 40%   印度 72%   新加坡 64%   泰国 63%   卷烟均价(包/美元)   中国 0.73   印度 1.65   日本 3.31   美国 4.58   挪威 10.04 从2010年12越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消费税。★ 四、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 2、移送环节(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P72页) 3、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扣) 4、进口环节:海关代征 5、零售环节:金银首饰P72页,税率5%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二、税率 ???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 三、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 四、纳税环节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六、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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