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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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探讨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导读: 浅析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目 录 写作提纲(3) 内容摘要(5) 关键词(5) 正文(5) 一、绪论(5) 二、本论:(6) (一)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6) (二)改革现行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7) (三)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注意的几个问题(9) 三、结论(10) 探讨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导读: 相应的治理对策和改革方向, 即以现有的资源林政执法队伍为主体组建林业综合 行政执法机构是目前比较可行的改革模式。 最后提出了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 构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林业综合行政执法 存在问题 治理对策 正 文笔者所在的福建省光泽县地处闽西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坡,是全国 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之一。 下辖 8 个乡镇 85 个行政村 5 个社区居委会。 总人 口 15.55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11.96 万人(2.86 万户) 。 土地总面积 205684h ㎡(不含武夷山保护区的 18249.3h ㎡,下同) ,其中林业用地 171941.8h ㎡, 占 83.6%,有林地面积 154015.3h ㎡,竹林 21186.1h ㎡;活立木总蓄积量 1066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 74.9%,绿化程度 90.9%。 因此,林业经济是光泽县的 支柱产业。 但近年来由于竹木加工企业的蓬勃发展,致使盗砍滥伐现象日益严 重,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严竣的形势告诉我们,改革以往与林业生产发展 不相适应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已势在必行,作为战斗在林业行政执法第一线的 笔者深刻地感受到了进行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林业行政执法①是 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林业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相对行 为人,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国家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具体实现的活动过程 【1】。 《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将依法治林作为加快 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的确立,体现了依法治林的重要性,赋予了林业行政执法 机关更加神圣的使命。 依法行政要求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各种行政行为既 合乎法律要求又合情合理,而在林业行政执法的实际中,经常会出现行政执法 违法的现象和行政执法不当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六种表现形式:1、不履行行 政法定义务的行政失职;2、超越行政职权的执法活动;3、执法不严,滥用职 权;4、作出缺乏事实依据的执法行为;5、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错误;6、处 罚程序违法【2】。 所以,林业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依法行政是确保林业跨越、4 持久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林的关键所在。 该《决定》将林业行政执法作 为林业的四项改革之一,说明目前林业行政执法在相应的环节已制约着林业的 发展,林业行政执法改革迫在眉睫。 一、 当前林业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林业行政执法多头执法,执法主体比较混乱 目前,我国有森林 机构 6000 多个,森林 干警 20 多万人,形成了包 括资源林政、森林公检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植物检疫、森林病虫害 防治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3】。 而从我省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的状况看, 除林政部门作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代表其执法外,其他如 森林 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在执行林政处罚时都需要 3 4 5 6 7 8 探讨 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导读: 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 由于这些单位大都是事业单位, 办案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未取得合法委托或超越委托职权、职责范围的情况下,查 处涉林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于打击违法行为,有损于法 律的尊严和权威。 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混乱,是导致林业行政诉讼败诉的一个主要原因。 《行 政处罚法》 、 《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对林业行政执 法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三类:1、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2、县级 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组织;3、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组织。 由于 历史的原因以及林业执法面广、 执法任务重的现实,进行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还 有许多难点。 难点主要包括: 一是林业部派驻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机 构,不能没有林业行政执法权,但层层派驻的专员又多数属于企业编制,不是独 立的组织; 二是国有森工企业属于企业性质,长期以来承担着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的职责, 并且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能力, 但是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 按照《行政处罚法》 、 《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不能符合委托的条件,不能 行使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 (二)相关部门执法职权重合 森林 机关是国家 机关派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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