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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方法步骤 - 中国交通人才网
人事部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已委托有些省在做)。 2、在条件成熟时,制定一个未聘人员安置办法。 3、制定一个社会保障管理办法。 4、编制一个合同文本。 5、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招聘办法。 6、搞一些调研,了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聘用制 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专技司成立一个工作小组。 1、体现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竞争规律 ·契约规律 ·价值规律 2、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 长期以来忽视了事业单位的特点, 而是按党政机关进行管理。 3、体现中央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中央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行聘用制度和实行岗位管理。 中组部、人事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确定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4、总结和借鉴世界各国的做法 北欧和意大利基本是聘用制,但主要是签合同,也没什么法律条文。 日本每聘3~4年就要进行一次业绩审查。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的聘期是7~8年。 德国的聘期是6年。不得在同一学校连续聘用任职(有利于交流)。 5、总结了多年来改革实践的成果和经验。 从1995年开始,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始推行聘用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0多个省区市和很多部门出台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规定和办法,创造了很多好的做法,在实际工作中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87年 是聘用制度初步探索阶段 第二阶段:从1988年到1995年 是聘用制度逐步扩大阶段 第三阶段:从1995年到2000年 是聘用制度的规范探索阶段 第四阶段:从2000年到今 是聘用制度的全面推行阶段 6、是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根本转变(l) 由固定用人制度 向合同用人制度的转变(2)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3)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变(4)由行政依附关系 向平等人事主体的转变(5)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的转变(6)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一)公开招聘制度 1、公开招聘的范围:除涉密岗位外,空缺都要公开招聘。 2、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3、保证稳定的措施:优先从本单位选聘; 面向社会招聘,同等条件下本单位人员优先。 (二)聘用合同制度 聘用合同的期限或种类: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 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退休已不足10年的职工,可签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三)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四)辞聘解聘制度 人才资源的行政分配正在被市场配置所取代,身份、地位、地域、资历、职称的界限开始被打破,人才已由单位所有变为社会所有,其在各所有制单位间的流动配置日益活跃,使得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五)聘后管理制度 不是一讲聘用制就是裁人,主要是为了建立新的用人机制。 不是一讲聘用制就是提高工资待遇,主要是为了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内部岗位调整,体现竞争激励,给后进人员一个改进的机会。 (六)聘用监督制度 事后监督。 人事争议仲裁。 政府的基本职能是: 制定游戏规则、程序, 监管, 仲裁。 (一)关于适用范围的问题 1、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该执行。 2、事业单位中的所有人员都要试行聘用制度。工勤人员与其他人员相比,只是内部岗位的区别。 3、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继续执行劳动合同,到期后再签聘用合同。 4、让副职和党委书记与正职签订聘用合同,太理想化了。 (二)聘用制与劳动合同制的关系问题 1、适用对象不同 2、政策要求不同 3、管理体制不同 4、监督制度不同 5、宏观政策不同 (三)聘用制与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的关系问题 这也是一个合同与两个合同的关系问题。两个合同是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措施。从长远和本质上讲,就是一个合同。不能一个合同先聘是单位的人,另一个合同再聘岗位(职务)。 新人肯定是一个合同,不能两个合同。 有的岗位(职务)变更,又签一个合同,属于合同的部分变更。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超前的,其实专业技术职务就是一个岗位。将来要逐步实行两者的统一。 (四)聘用制与现行干部管理的关系问题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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