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刑事诉讼法学 6-16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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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刑事诉讼法学 6-16章

第六章 管辖 本章重点内容 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 第一节 概述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两种管辖制度, (1)立案管辖 (2)审判管辖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称为职能管辖或者立案管辖。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上的职权分工称为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企业内部职工的斗殴事件,案件事实也比较清楚,无需采用侦查手段,在邻居中作一般的调查了解就行了,直接找法院告就行了,遂作出不立案决定。检察院以国有企业职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由,也不予受理。方某向法院控告时,法院又认为伤害情况严重,不属轻微刑事案件,法院不能直接受理。 第三节、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的含义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 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行审判的问题。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之间的关系 立案 侦查 起诉 审判 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 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 沈阳慕马大案 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沈阳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慕绥新于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受贿价值人民币661.4万余元的财物,并有人民币269.5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马向东于1986年2月至1999年6月,单独受贿人民币341万余元、美元23万余元、港币11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7.8万余元、美元50余万元及其他财物,伙同他人贪污公款美元12万元,分得赃款美元4万元,挪用公款美元39.8万余元;并有价值人民币1068.6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蓝庆良抢劫案 2007年9月份以来,沈阳市连续发生14起持枪抢劫案件,侵害目标均是连锁超市,作案时间均在晚上10时至次日凌晨2时左右。此案被确定为“串联160号”系列持枪抢劫案件,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后经侦查发现,东陵区南塔街道后桑林子村的广州来沈打工人员蓝庆良(男,30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蓝庆良交待了持仿真手枪抢劫超市的犯罪事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蓝庆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件发生在沈阳,慕马案为何要去外地审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依法指定管辖,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和辽宁省抚顺市、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丹东市等7个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的起诉,并于2001年8月14日起陆续开庭,依法进行公开审理。慕绥新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向东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与审判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一、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的含义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划分级别管辖的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罪行的轻重程度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涉及面和社会影响的大小;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职责和条件等。 外国刑事诉讼法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有:按法定刑划分;按罪名兼按法定刑划分;按刑法条文划分。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l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绝大多数的普通刑事案件划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因与意义是什么?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关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的司法适用问题。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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