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快递一人有限公司章程.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物流快递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人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 第四条 住所: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 本。 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 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 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 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第十一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缴纳的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___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公司设立登记前) 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1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十二)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八条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小教资源库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