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594-1999 汽车、摩托车用电子车速里程表及探析.pdf

QCT 594-1999 汽车、摩托车用电子车速里程表及探析.pdf

  1.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2.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3.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QC/T 594—1999 前 言 为促进电子车速里程表产品水平的提高,改进产品质量,本标准等效采用日 本工业标准JIS D 5601—1992《汽车用车速里程表》标准制定。 本标准与QC/T 8~12—1992等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芜湖汽车仪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爱华、王世荣、袁义华、钱晓霞。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594—1999 汽车、摩托车用电子车速里程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电子车速里程表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12V或24V电系的汽车、摩托车用电子车速里程表(以下简称 车速里程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一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 查) GB/T 4942.2一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8170一1987 数值修约规则 3 分类 车速里程表按其指示方式分为指针式和数字显示式两种。 4 要求 车速里程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制造。 4.1 单位及分度 车速里程表的速度单位以km/h表示,里程单位以km表示,其速度最小分 度值不大于10km/h。 4.2 标准环境参数 温 度:18℃~28℃ 相对湿度:45%~75% 气 压:86kPa~106kPa 4.3 外观 4.3.1 保护层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斑点、锈蚀及脱落等缺陷。 4.3.2 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不得有影响准确读数的划痕和折光。 4.3.3 标度盘上的分度线、符号、数字及其它标志必须清晰、完整。 4.3.4 车速里程表的显露部分不得有刺眼的光泽。 4.3.5 车速里程表不工作时,指针轴线应位于起始分度线范围内。 4.3.6 车速里程表用于记录行驶里程的数字,必须完整地排列在里程计数窗 口内。对机械式里程计数器,其表示整数里程和小数里程数字的颜色应能明显辨 别;数显示式里程计数器的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应能明显区别。出厂时里程累计 不得超过10km。 4.4 指示状态 4.4.1 对指针式车速里程表,当速度平稳变化时,车速里程表指针运动应平 稳,里程计数器应能有效翻转,不得有卡住现象。在任意恒定的速度下,车速里 程表指针在大于20km/h至上限值80%的速度范围内,其摆动范围不得超过2km /h。 4.4.2 对数字显示式车速里程表,当速度平稳变化时,其显示应相应变化, 数字在跳动过程中的保留时间为0.8~2s。在任意恒定的速度下,车速里程表显 示值的变化范围不得超过1km/h。 4.5 基本误差 车速里程表在4.2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基本误差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基本误差 Km/h 车速里程表指示速度 实际速度 40 35~40 60

文档评论(0)

aa1509082811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