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
不得让与的债权: (1)依照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 第一,基于个人信任关系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这些合同债权是建立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上,具有强烈的人身性,所以不得转让。 第二,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专门为特定人绘肖像画的合同。此类债权如果发生转让,将导致合同给付内容的变化,从而使合同丧失同一性,因而基于此类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不得让与。 第三,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由于不作为债权只是为了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如果允许债权人让与债权无异地为债务人新设义务,显然对债务人不公,所以不允许转让。 第四,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附于主权利,主权利被让与,从权利也随之让与,通常情形下,从权利不得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因而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它条款一样成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在我国法律中对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作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 4、让与债权须通知债务人。 例外:证券化债权让与不以通知为要件:特殊债权的让与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不得让与的,不能让与。 (三)让与的效力 1、法律地位的取代 2、从权利随之移转 3、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对抗受让人 三、债务承担 (一)指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现象。 它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二)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 1、须有可移转的债务 2、须有以债务移转为内容的合同 (1)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合同(通说认为不以债务人同意为要件) (2)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债权人同意) (三)效力 1、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 2、抗辩权转移; 3、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移转于承担人; 4、债务承担为无因行为; 四、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出让人的全部权利义务关系移转于受让人。包括:合同承受、企业合并、营业或财产的概括承受。 (一)合同承受 须经合同相对方的同意。 (二)企业合并 无需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仅以对其通知或公告。 第二节 债的消灭 一、概念 指债权债务关系客观上不存在。 二、债消灭的原因 (一)清偿 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只不过履行是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动态方面讲的,而清偿则是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权的消灭的角度讲的。债务一经履行,债权即因其达到目的而消灭。因此,清偿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原因。 (二)提存 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债务的履行往往需要债权人的协助,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虽然应负担受领迟延责任,但债务人的债务却并未消灭。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仍应随时准备履行。 1、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2、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款? 3、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4、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5、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