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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
2017 年第2 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13 年9 月6 日证监许可【2013】1160 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3 年11 月26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
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级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
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
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债券基金、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5 月26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 年3 月31 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级 53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55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58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59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74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86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90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91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95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 9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0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101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107
第十九部分、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11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3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28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0
第二十三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 142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5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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