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兴大学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处理办法.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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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中兴大学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处理办法

國立中興大學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辦法 90.12.7第41次校務會議通過 94.5.13第48次校務會議修正(第3、6、7、10條) 97.5.9第54次校務會議修正(名稱及全份條文) 98.12.11第57次校務會議修正(第2、5、6、7、9條) 102.5.10第65次校務會議修正(第2、3、9條) 103年5月9日第69次校務會議修正(第9條) 103年12月日第 第一條 國立中興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維護學術尊嚴,公正處理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案件,參照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指本校新聘、升等、改聘案之送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合著人證明故意登載不實、代表著作未確實填載為合著及繳交合著人證明。 二、著作、作品、展演及技術報告有抄襲、剽竊或其他舞弊情事。 三、學、經歷證件、成就證明、專門著作已為刊物接受將定期發表之證明、合著人證明為偽造、變造。 四、其他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五、送審人或經由他人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審查人或審查程序情節嚴重。 第三條 本校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案件,由人事室受理,接案後應於二週內提送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校教評會」)本公正、客觀、明快及廻避之原則處理,其標準作業流程如附表。 第四條 人事室提送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案件包括: 一、檢舉案:具名(附聯絡電話、地址)及具體指陳違反本辦法之檢舉。 二、移送案件:校內、外各單位移請查辦者。 前項案件進入校內處理程序後,應以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方式為之,避免檢舉人及送審人曝光。 第五條 本校於受理教師資格審查案件期間,或教師資格經教育部審定後,發現送審人有第二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均由本校先行調查認定。 教師資格審查案件送教育部審理期間,發現送審人有第二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由教育部併審查程序處理。 第六條 本校教評會應依下列程序審議案件: 一、由人事室通知送審人於二週內提出答辯書;送審人逾期不為答辯者,視同放棄答辯。 二、由本校教評會依檢舉內容及答辯書審議案件是否成立,必要時得同意送審人於程序中再提出答辯。 三、遇有本辦法第二條第二、四款之情形時,應送請原審查人再審查,必要時由校教評會組成三人小組推舉校外專業領域學者或專家三人審查,以為相互核對,並應尊重該專業領域之判斷。審查人及學者專家身分應予必威体育官网网址。 四、審議時,遇有判斷困難之情事,得列舉待澄清事項再請原審查人、相關學者專家審查。 五、對審議成立之送審人作出懲處決定。 第七條 本校於受理教師資格審查案件期間,送審人有第二條第五款所定情事時,應與受到干擾之審查人取得聯繫並作成紀錄,送本校教評會召集人再與該審查人查證後,提本校教評會審議;經本校教評會審議屬實者,應即停止其資格審查程序,並通知送審人,自通知之日起二年內不受理其教師資格之申請,並報教育部備查。 第八條 審理單位成員、原審查人及校外學者專家,與送審人有下列關係之一者,應予以迴避: 一、師生。 二、三親等內之血親。 三、配偶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 四、學術合作關係。 五、相關利害關係人。 六、依其他法規應予迴避。 前項相關利害關係人之認定,由本校教評會為之。 第九條 本校依本辦法審議認定送審人有第二條第一款至第四款情事之一者,準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與「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應不通過其資格審定,並依該條所定期間,為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外,領有彈性薪資加給者,應停止發放,如以違反學術倫理之著作申請彈性薪資者,應追回該聘期已支領之彈性薪資,另依違反規定之類型及情節輕重,予以解聘、停聘、不續聘、一定期間不予年資加薪(年功加俸)、不得申請休假研究或其他停權處分。 前項涉及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懲處,依本校教師聘任暨升等辦法規定之程序處理,並應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報教育部核准。 本校應將第一項審議程序及處置結果報教育部備查。 第十條 本校教評會對檢舉或移送案件之審議及懲處決定,應經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及參加表決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通過。 第十一條 檢舉或移送案件應於接獲之日起四個月內作成具體結論。遇有案情複雜、窒礙難行及寒、暑假之情形時,其處理期間得延長二個月,並應通知檢舉人及送審人。 第十二條 經本校教評會審議成立並作出懲處後,應由本校公告並副知教育部及各大專校院,且不因被檢舉人提出申訴或行政爭訟而暫緩執行。 第十三條 對本校教評會審議不成立之案件,檢舉人如再次提出檢舉,應由本校教評會審議。如發現未有具體新事證,得依前次審議決定逕復檢舉人;但有新事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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