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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古代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关于“土地兼并”问题 关于“土地兼并”问题 1.土地兼并的主要表现: 2.土地兼并的根源: 3.土地兼并的危害: 5、各阶级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结果以及出现该结果的原因 * ★土地是中国古代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土地制度,实质是土地所有制,即生产资料所 有制。 ★土地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主要方面,应明确: ①土地制度的演化反映了生产力水平发展 ②土地制度对生产力有反作用 ③古代土地制度决定着古代生产关系与阶级关 系状况 复习目标 1.了解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2.了解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经营方式。 3.全面把握井田制、均田制、土地兼并和 租佃关系的发展。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基本形态 封建社会(战国以来) 奴隶社会 (商周) 表现形式 原始社会 土地制度 历史时期 土地公有制 国王、贵族 土地所有制 井田制 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 国有土地所有制 (屯田制、均田制) 君主土地私有制 地主土地私有制 自耕农土地私有制 材料三:井田的土地名义上为国家所有,由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 通过以上三段材料结合教材分析商周时期土地制度的性质、特点并分析井田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材料二: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下》 材料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诗经·小雅·北山》 名义上土地国有制度,实际上是贵族土地私有制。?? 性质: 特点: 公田——贵族占有,农夫耕作,收获全部归贵族。 私田——分授劳动者,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 所有权。 关系: 井田制是商周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 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两种制度都适应 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 关于井田制 井田制的瓦解: 根本原因:铁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推广(生产力的进步) 表 现 秦国商鞅变法等 “除井田,民得买卖” “依军功行田宅” 各国变法运动: 从法律上废除井田制, 确立起土地私有制。 战国 时期 齐国:相地而衰征 鲁国:初税亩(公元前594年) 税制改革: 客观承认土地私有制 加速井田制瓦解 “公田”被抛荒 私田成为私有土地 井田制开始瓦解, 私有制开始产生。 春秋 时期 土地制度变化情况 历史时期 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确立过程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古者税民不过什一……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汉书?食货志》 A.自耕农是赋税徭役的主要承担者,土地兼并导致自耕农大量破产,财政收入减少。 B.土地兼并的膨胀导致地方豪强势力壮大,影响到中央集权的加强。 C.土地兼并的严重导致贫富分化,阶级矛盾激化,社会动荡和农民起义,危及王朝统治。 东汉和唐朝:田庄是最普遍的大土地经营单位 宋:“田制不立”、“不抑兼并” 明清: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4.历朝统治者为什么要抑制土地兼并?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措施。 5.各阶级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结果以及出现该结果的原因。 根本原因:土地私有制的存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使土地兼并不可避免。 均田、限田 以北魏、隋和唐朝的均田制最为典型 土地兼并不能根本抑制 维护小农经济,巩固统治。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 一、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分露田时会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身死或年满七十岁,须还露田于官,桑田则为世业田,不须还官;按照规定,桑田内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至于不宜蚕桑的地区,则改受麻田,当中男子十亩,妇人五亩。 二、露田、桑田均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 三、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他们可得壮牛一头,田三十亩,但不再给桑田。 四、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 后代谓此“公田”为“职分田”或“职公田”。 北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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