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学考政治生活三单元复习.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2017浙江学考政治生活三单元复习汇编

社会 主义 新型 民族 关系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政治原因(国家性质) 历史现实原因 宪法规定 坚持三原则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 各民族共同繁荣 政治基础 前提条件 含义 中央-地方 内容 自治地方、机关、权 地位 理论依据1-4 现实意义1-4 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是什么 形成原因 怎么办 1.民族政策≠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2.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完全自治 3.民族自治机关只包括人大和政府 4.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5.坚持宗教信仰自由≠鼓励和支持公民信教 6.我国宗教的性质的变化≠宗教本质的变化 7.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易错提醒】易混淆的几个知识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政策保障 领 导保 障 基 本方 略 中国共产党 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 三者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性质、宗旨、领导地位、执政方式、执政理念 制度保障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因素)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 3.我国政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6.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7.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误区1: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管理,目的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注意:目的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 (注意:宗教不得干预政治正确,但政治也不能干预宗教是错误的) 3、在我国,宗教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注意:正常的宗教活动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4、我国的宗教性质上已发生了根本转变。 (注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宗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宗教的性质仍然是唯心主义。) 5.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就是鼓励和支持公民信教 关于宗教的易错点 6、宗教已经完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 (注意: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7、在我国,宗教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注意:宗教主要起着消极作用,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积极作用。) 8、 宗教界人士当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意味着宗教干预政权 (宗教界人士当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代表宗教界人民群众的意愿,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 7、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区设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而不是设在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也不是设在各民族聚居的地方,也不是设在某一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8、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旗)、自治乡。 (但不包括民族乡 9、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法院 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① 我国已消除了民族矛盾的根源 (消除了民族不平等的根源); ② 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特殊照顾政策,违背了民族平等原则 (由于各民族存在事实上的差异,时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特殊照顾政策,有利于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这正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 ③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一定的自治权); 4、我国已消除了民族差异,各民族实现政治平等 (民族差异不可能也不必要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 选举 人大代表 组成 其他国家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 性质:人民行使 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大的 地位和职权 国家权力 机关体系 人大代表 的地位 人大代表与 人民的关系 人大代表的 权利和义务 由人大产生 对人大负责 受人大监督 知识体系 注意: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能等同于法律 我国的立法机关只有一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关于立法权: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省、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 ——行使国家立法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 ——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部分职权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 注 意 注意:四个“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 (1)如果是关系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2) 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干部进行任免的决定则是任免权; (3)关于“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年度报告听取与审议则是监督权;(事中或事后) (如通过决算报告) (4)对其他国家机关下年度工作计划、预算或重大事项(国家大政方针)的审查与批准是决定权。(事前) (如预算报告) (2016年4月学考)20.在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法院的工作

文档评论(0)

wyjy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