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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表解的与案例评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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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表解的与案例评析

《劳动合同法》表解与案例评析;课程内容提要 1、新法条件下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制定修订公布程序、法律责任 2、用工行为、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三者关系与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订立程序与合同重点条款的理解运用(试用期、合同期限、培训与服务期、必威体育官网网址与竞业限制、违约金)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的变更与法律责任 6、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限制解除、限制终止情形和法律责任汇总分析 7、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计算标准、计算方式和支付时机 8、集体合同、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简介与用工方式的选择 9、《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理解与适用 10、用人单位在新法实施前后的过渡措施 (1)如何恰当处理现有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现有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处理) (2)现有规章制度在新法实施前后应当如何衔接?;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重大事项决策;相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4、38、39、74、80条。 2、《劳动法》第4条、第8条; 3、《工会法》第38条; 4、《公司法》第18条; 5、《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 8、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规章制度与重大决策·案例分析 王某于2003年4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职务,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05年4月30日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向王某提供了公司规章制度汇编一本,王某按公司要求在其中签名确认已知悉其内容。规章制度中规定公司按年度对部门经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在60分及以下的将降一级职务并执行相应待遇,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未满70分的保留原职务和待遇,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上未满80分的保留原职务并可调高一级工资,考核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可调高三级工资并经公司领导讨论后可晋升职务,并规定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2004年初,公司对王某进行考核后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王某为58分,王某提出异议后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并重新核定分数为59分,并决定将王某调整为副经理并执行副经理待遇。王某按公司决定执行。 2004年6月,公司决定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安排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方案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公司大门口张贴公布并在内部办公网络公布。其中将上述考核制度调整为:考核成绩在70分及以下的将降一级职务并执行相应待遇,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未满80分的保留原职务和待遇,考核成绩在80分及以上未满90分的保留原职务并可调高一级工资,考核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可调高三级工资并经公司领导讨论后可晋升职务,并保留原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2005年初,公司对王某进行考核后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王某为69分,经提出异议并复核后仍为69分,公司决定将王某调整为业务主管并执行业务主管待遇。 王某认为公司通过规定制度的“合法外衣”单方变更其岗位和待遇,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二、工会的职责;;;工会的职责·案例分析1——经济性裁员 某公司共招用员工240人,2006年上半年因决策失误导致资金周转严重困难。2006年4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将在6月1日起开始裁员,目标是裁减40%的员工。2006年4月30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公司经营困难的情况和已确定的裁员方案在公司职工公布栏公布,同日召开职工大会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2006年6月1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上述公布的情况说明和裁员方案送至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日即要求被列入裁员范围的职工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领取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问:上述裁员过程是否符合程序?;工会的职责·案例分析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于2005年6月入职某公司从事客户经理工作,签订了期限至2007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李某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多次对其工作能力提出异议,且客户也有类似投诉。2005年6月1日,公司人力资源部找其进行谈话,转达了公司对其工作能力的不满意见,听取其个人意见。2005年6月5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其因其工作能力不胜任客户经理职务,决定将其降为客户部区域业务主管并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李某对此表示不能接受,认为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遂书面答复不同意到新岗位工作,要求恢复其原岗位和原待遇,并自即日起未从事正常工作。至2005年6月15日,人力资源部经多次书面通知李某返回工作无效,遂于当日向公司领导提出建议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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