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与责任承担问题分析——钱某等诉金某等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pdfVIP

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与责任承担问题分析——钱某等诉金某等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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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与责任承担问题分析——钱某等诉金某等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论文

the role of a company in a derivative suit should be set as a special participant. The whole paper ends by a small discussion: when the obligator in this kind of suit including the property penalty and civil compensation at the same time, should be there any preference between them. If any, which one should be satisfied first. Key words: derivative suit; the status of the company ;The order and combination between the criminal and civil obligations; 目 录 前 言 1 一、案情概要与争议焦点 3 (一)案情概要 3 (二)争议焦点4 二、争议问题解析4 (一)本案诉讼是否属于股东代表诉讼,原告应为提起诉讼的股东还是 公司,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4 1.原告适格 5 2 .被告范围适格 5 3 .符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5 (二)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公司的偷税行为依刑法以 单位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后,其直接责任人是否仍然应承担股东代表诉讼 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6 1.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概念 7 2.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8 (三)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后受到国家刑事处罚而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情况下,除了直接责任人员,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是否应当 承担责任,如果应当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应该是何种类型的责任 9 三、研究结论 10 (一)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10 1. 各国在实践中的做法 11 2. 我国理论界的观点及实践中的相关做法 11 3 .公司应为独立诉讼参与人 12 (二)股东代表诉讼中财产刑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先后顺序 13 前 言 1 “如果没有公司制度,就没有今天绚丽的资本主义文明。” 作为人类最 具想象力、最具创造力的一种制度发明,公司有着其他传统企业组织形态 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一直蓬勃发展,直到现在已经成为 当今社会中最主要、最活跃的经济参与者,为人类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 财富,也正因为如此,学者们称现代公司制度“是为富裕我们经济生活最有 2 利的手段之一” 。 “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一大趋势。公司权力的 日常行使逐渐由以股东大会为中心转移到以董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层行使 为中心,公司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然而,在公司内部随之而来也 产生了一些大股东欺诈、压制和排挤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现象。法是人类利 益的协调器,“法律的重要作用之一乃是调整和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 。 3 这一点对公司法也无例外。公司法就其实质而言,就在于为公司诸利益主 体提供法律上的防调和保护,既要尊重资本多数决的原则,也要有效保护 公司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后者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能够得到及时有效 的救济。 我国1993 年 《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或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能由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然而大多情况下公司是由具有持股优势的 控股股东控制,一旦控股股东或管理层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被告兼原告的 双重矛盾角色及其自我利益的本能保护,使得公司管理层几乎不可能代表 公司对自己或者是大股东提起诉讼。这时候法律就使人处于“人无法咬自己 的鼻子,但法律义务又让人咬自己的鼻子” 的逻辑悖论中,股东代表诉讼制 度正是为解决这个悖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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