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是全国农村水电行业新时期行业基本法规 ----我对《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是全国农村水电行业新时期行业基本法规 ----我对《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一)《水电 农村 电气化标准》来之不易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30-2003)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与发布,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水利部水电局已于2003年10月16-17日在成都举办了全国水利系统农村水电行业宣传贯彻培训班,各地也先后举办了宣贯班。《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 来之不易。是从 中国 国情出发,通过锲而不舍地努力,反对与打破电力垄断体制的产物。 1998年下半年以来,在电力垄断体制的严重 影响 和水利部门不再管理水电的误导下,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受到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十分严峻的形势,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在新一届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方面和一批老领导、老同志的支持下,水利部原水电司、现水电局一直紧跟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与重视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拥护与支持,引领行业上下各有关部门及广大职工,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 发展 的内在 规律 ,坚定信念,百折不挠,为农村水电事业的生存巩固发展竭尽心力。其间做了大量工作,最重要的有四件:第一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水利部水电改革发展思路,组建省级水电集团公司实施农网改造资金 “一省两贷”;第二件是依据 法律 法规与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改革与完善水利系统水电管理体制和加强水电职能机构建设;第三件是抓紧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验收, 总结 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三批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上报中央和抄送有关部委,继续把水电电气化县建设推向21世纪;第四件是抓住机遇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大力发展小水电,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这方面要给予扶持”的指示,开创农村水电新领域,组织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调研、规划、试点。而开展这些工作始终围绕着一个主题,即:反对与打破电力垄断体制,保护与发挥全 社会 办电的积极性,保护与发挥发展可再生清洁绿色能源的积极性,紧密结合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东部山区的实际,大力发展农村水电,建设中国特色水电农村电气化,推进农村水电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通过锲而不舍地努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终于以新世纪新时期新使命新开局的姿态,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先是由部水电司委托全国水利地电企协于1997-2001年开展跨世纪中小水电农村电气化战略 研究 ,经部水电局组织讨论修改,形成《中国水电农村电气化2001-2015年发展纲要》(讨论稿)和《中国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初稿);后是由部水电局确定四川省地方电力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于2001-2003年正式编写《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在广泛征求29个省(区、市)及13个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桂林审查会议、成都编写组会议、长沙专题会议、部水电局处室会议多次讨论修改,由部水电局负责同志统稿订正,最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审查批准,方才形成国家SL30-2003行业标准,发布施行。《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的制定,前后历时六年,十易其稿,凝聚和集中了全国水利系统农村水电行业领导、专家和广大职工的心血与智慧,得到了地方、群众的广泛拥护与支持,殊属不易,值得十分珍惜。 (二)《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是新时期行业基本法规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从纵向讲内含很深,从横向讲外延很宽,涉及 自然 、社会,技术、 经济 ,物质、精神, 政治 、生态诸多方面。是全国水利系统农村水电行业新时期行业基本法规。具有强烈的约束性和激励性。《标准》除“前言”、 “本标准的用词和用语说明”外,分八个部分,即:“1总则”、“2基本条件”、“3电源和电网建设”、“4用电水平”、“5管理”、“6效益”、“7水电农村电气化市”、“8验收”。八个部分的条文44条,八个部分的条文说明19条,具有同等法规效力。对照被代替的《小水电供电区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SL 30-92),《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SL 30-2003)在保持继承性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需要,从行业与地方实际和改革发展趋势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体现在“总则”是纲、“基本条件”是魂和相关条文的内涵延展创新上。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是新时期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基本要求,是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成验收的基本准则,是农村水电改革发展的行业基本法规依据和保障。对整个农村水电及电气事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对农村水电作了定性定位规定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总则”1.0.2条文说明规定:“农村水电是指主要由地方组织建设和管理的中小水电站及其电网。” 从定性上讲,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