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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城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doc
2008年36城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方案
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08年农业部对全国各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禽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污染和磺胺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残留开展例行监测。为保证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城市
全国各省会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共36个城市。
二、抽样地点
各监测城市的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三、监测要求
由各监测城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供全市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名单,各承担单位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每次从名单中确定10-15个被抽样单位。确定的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应在当地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畜禽产品生产、消费及管理水平。凡确定的被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否则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四、监测样品种类和数量
(一)监测样品种类
猪肝、猪尿,猪肉,鸡肉。
(二)监测数量
各城市每次监测样品总数为100个,其中猪肉样品20个,猪肝样品30个,猪尿样品30个,鸡肉样品20个。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抽样:
1、屠宰场:猪肝样品10个,猪尿样品30个。
2、批发和农贸市场:猪肉样品共10个,猪肝样品共10个,鸡肉样品共10个。
3、超市:猪肉样品10个,猪肝样品10个,鸡肉样品10个。
(三)监测药物
1、猪尿、猪肝监测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污染情况;
2、猪肉监测磺胺类药物药物残留超标情况;
3、鸡肉监测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药物残留超标情况。
另外,9月份增加监测猪尿、猪肝中莱克多巴胺污染情况。
五、抽样方法和检测依据
(一)抽样方法
1、猪肉、猪肝和猪尿抽样按《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规定执行。
2、鸡肉抽样按《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NY/T 5344.6-2006)规定执行。
(二)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 样品种类 检测依据 盐酸克伦特罗 猪肝 猪肝中克伦特罗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测定法(NY/XQ 430-2003)
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NY/T 468-2006) 猪尿 猪尿中克伦特罗检测方法—酶联免疫测定法(农牧发[2001]38号)
动物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NY/XQ 421-2003) 莱克多巴胺 猪肝
猪尿 农业部2008年发布的公告中《动物组织及动物尿液中莱克多巴胺残留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噁啉(SQ) 猪肉 无公害食品 猪肉(NY 5029-2001)附录E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 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 鸡肉 农业部236号文件“动物性食品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检测方法”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检测先用酶联免疫法筛选,当出现可疑阳性样品时,用气相色谱-质谱法进行确证。
六、判定依据
1、猪尿、猪肝中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检出限分别为2μg/L和2μg/kg。
2、猪尿、猪肝中莱克多巴胺残留的检出限分别为2μg/L和5μg/kg。
3、猪肉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按《无公害食品 猪肉》(NY 5029-2001)判定。
4、鸡肉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按《农业部235号公告》判定。
七、承担单位
详见附表1,请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及所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等单位配合农业部指定的质检中心进行抽样。
八、时间安排
(一)监测时间
2008年1月、4月、9月和11月分别进行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磺胺类药物、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药物残留监测,9月份抽检的样品增加莱克多巴胺药物残留监测。每次抽样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监测结果报送前30天。
(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
各承担单位分别于2008年1月21日、4月15日、9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将监测结果、总结分析报告等用纸质文件传送给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统一汇总,同时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于2008年1月28日、4月20日、9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将监测结果汇总表和总结分析报告等报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受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质量办公室)委托,聘请专家对每次的监测结果进行综合汇总和对比分析,起草总体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质量办公室)。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审核后,统一报送部领导审定。
九、监测结果及总结分析报告
(一)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1、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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