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管的小区共有人防设施房产税的缴纳.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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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代管的小区共有人防设施房产税的缴纳

物业代管的小区共有人防设施房产税的缴纳 物业代管的小区共有人防设施房产税的缴纳提要:某小区物业咨询:小区内有一处人防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公司代为经营管理,房产税应由业主还是物业公司缴纳 源自建筑资料 物业代管的小区共有人防设施房产税的缴纳 某小区物业咨询:小区内有一处人防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公司代为经营管理,房产税应由业主还是物业公司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财税[2017]186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因此,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经营的人防设施,应由物业公司缴纳房产税。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某物流公司会计问:我单位今年1月份与某街道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期10年,租金8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你单位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的应税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重新核发营业执照是否需要贴花 某单位会计问:我单位名称和经营地址发生了变化,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新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需要贴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13号)第五条的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因此,该单位取得重新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需要贴花。 年度中间注销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某劳务企业会计问:我企业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9月份停止经营,准备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7]79号)第三条的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因此,若该企业不是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并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另外,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事业单位是否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南京某事业单位财务主管问:我单位是财政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未安置残疾人,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答:根据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办法的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经济组织(含外地驻宁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凡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均属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对象。 由于该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因此,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源自建筑资料 Measures for the routine management of moral education in Middle SchoolsMethod of conventional management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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