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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
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 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 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报告 摘要:法律方法论是国外不少国家法学教育中的一门课程。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两大法系在法律方法论课程设置上各有不同的做法,也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特色:一个突出实践性,另一个注重理论性。近年来,法律方法论课程在我国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受制于该学科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课程设置问题还需要探讨。可以说,法律方法论课程在我国开设的时机已经成熟,但课程开发所需的各种条件还有待改善。法律方法论已经独立为一门课程,但尚需协调其与相关课程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法律方法;法律方法论;课程设置;法学教育 在我国,随着法律方法研究的不断深入,《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提出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要“开发法律方法课程”。迄今,法律方法论作为一门课程已获得不少院校的承认,并且开始开设这门课程。如有人主张,在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乃至本科生的课程(包括理论课程)训练中,均应强化解释论训练的比重。可以预见,系统的解释学训练方法将来会遍及本学科的大部分课程领域,甚至包括法学硕士和博士生课程。[i]另外,据笔者的初步调研,国内大多比较有影响力的法学院校均已开设法律方法论课程。不过,这一课程相关的诸多问题,目前其实都还没有弄清楚。比如,法律方法论课程如何设置?课程体系应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协调与其他课程的关系?等,这些问题如果没有搞清楚的话,法律方法论课程如何开设,教材如何编写等即无法进一步开展。为此,本文拟对国外两大法系法律方法论课程设置情况,尤其侧重于美国和德国予以介绍,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法律方法论课程设置相关问题予以探讨。 需要说明,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存在关于法律方法的理论学说及课程。但在用语上不很一致,大陆法系多用“法学方法论”,而在英美法系,“法律方法”(legal method)一语的运用较为普遍。 一、英美法系课程设置:法律方法 英美法系国家以美国最为典型,故在此主要介绍美国的相关情况。在美国法学院,除了对学生进行实在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础训练以外,还必须教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ii]因此,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是美国法学院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美国,法律方法课程设置有如下三点特色: 第一,开设有独立的法律方法课程。 在美国,法律方法并不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专门的学术研究对象,也没有被作为一个学科来看待。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学者们更多的是讨论法律实践中的法律推理问题。[iii]不过,在法学教育中,法律方法依然是法学院的一门课程,而且一直有这方面的专门教材。[iv]当然,此课程名称也有使用“法律推理”。如哈佛大学法学院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包括六门必修课,其中有法律推理和辩论。[v]法律方法课程设置的目的是,给初学法律的学生理解法律家在其各种各样的职业工作中,如何确定或决定法律的各种方法;并培养学生运用这些方法来完成各项职业任务。[vi]哈弗法学院设置法律推理和辩论这门课程是为了促使学生提高 法律技能。可见,本课程在美国是着眼于培养未来的职业法律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开设时间上,一般将法律方法置于法学院课程第一学期。“许多法学院都认同这样的经验事实,即几乎所有的法科学生都必然要在第一年,尤其是在第一年的第一学期经历一定时间的摸索与挫折的阶段,??本课程旨在尽可能缩短那个笨拙阶段的过程,减少那种紧张。”[vii]因此,“有必要或者通过花费大量时间用在被称作‘法律方法’课程来培训学生,或者??到此课程结束之际,获得对法律方法的某种最低的理解。??在一开始即关注于此,会更有效”。 [viii]法律方法由此成为学习当中的一门导论课程。 第二,法律方法课程往往也是学习其他课程所必需。 “法律方法的课程本身并不是目的,而被认为是提高学生在别的课程方面能力的一种工具。”[ix]美国法学院一年级的课程,主要是由那些以选定的基本法律领域为内容的科目所组成,如合同法、侵权法、财产法、刑法和民事程序等。学生阅读所学课目范围内的法律推理案例(大多表述在判决书中),法律教师则向学生提问,要他们解说和评论这些案例,以揭示法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要由学生自己想办法从案件和讨论中抽出有价值的关于法律推理的内容。伯顿那本《法律和法律推理导论》即试图帮助学生,让他们学习美国社会中惯常使用的法律推理,并将法律和法律推理置于一种人们可能更好地加以理解的场合。[x]法律方法作为英美法学习当中的一门导论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英美法、判例法与立法等基本规范所必需的技能。法律推理等法律方法技能,也贯穿于法律方法之外其他课程的学习之中。 第三,法律方法往往还跟法律写作(legal writing)、法律研究(legal research)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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