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专有权 第三节 共有权 第四节 管理权 冯强打算盖一座三层小楼,经申请,于2000年2月获得城建部门批准并领取了建筑许可证。同年3月,冯强开始建楼。不幸的是,冯强的儿子在施工中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8万多元。这样,冯强由于资金不足,盖了两层就封顶了,准备以后有钱再加盖第三层。不料,此后冯强经营的小饭店又亏本,欠债1万多元。为了还债,冯强只好将楼房的第二层出卖。孙秋买下了此楼的第二层,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但是,冯强在出卖他的第二层楼房时并没有说明将来要加盖第三层楼房。双方居住期间,都利用二层楼顶堆放了些杂物,双方对此均无意见。经过2年的苦心经营,冯强积攒下一笔钱,并打算将楼房的第三层盖起来,于是通知孙秋将其堆放在二层楼顶的杂物尽快清理。孙秋当即表示反对,认为自己买了第二层,楼顶当然属于自己所有,自己有权堆放杂物,而冯强无权加盖第三层。冯强则认为自己盖三层楼已经城建部门批准,当然有权加盖。双方相持不下,冯强诉到法院,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相互之间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管理权,而构成的建筑物 所有权的复合共有。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1.客体具有整体性 2.内容具有多样性 3.权利具有统一性 4.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专有权需要登记,共有权管理权不需登记 专有权转让,共有权管理权也随之转让,但是不可以单独转让 共有权管理权要服务于专有权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住宅、公寓和写字楼等房屋。而不是桥梁、道路等构筑物。 2.房屋在结构上能够分为两个以上独立的部分。(结构上、利用上独立) 3.区分的各独立部分能够为业主所专有使用。 4.除区域专用部分外,还必须有共有部分。楼梯、走廊、屋顶、管线、水箱等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法律关系 1.团体关系 2.区分所有关系 3.相邻关系 4.互有关系 5.业主及其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 4+1 第二节专有权 一、专有权的概念和性质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指权利人享有的以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独立建筑空间为标的物的专有使用权。 2.性质:对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专有部分的界定:壁心说和最后粉刷表层说。外部关系上,专有权的范围为壁心说,在内部关系是,专有权的范围限定于最后粉刷表层说。 这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有的那一部分,以此专有部分为客体的区分所有权,为各区分所有人单独所有,在性质上与一般所有权并无不同。 三、专有权的权利义务 1.业主的权利。业主享有包括所有权的一切权能 2.业主的义务。 不得违反使用的目的 维护建筑物牢固和完整的义务 不得侵害专有部分的共有部分 准许进入的义务 损害赔偿义务 但是,业主行使其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受到下列限制: 1、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三节共有权 一、共有权概念和性质 1.共有权概念:以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为标的物,全体业主享有的不可分割的共同所有权。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为相关区分所有人所共有,均不得分割。各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应按其目的加以使用。共有部分的修缮费以及其他负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单独所有的部分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来分担。 2.此种共有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按份共有,但是不得请求分割。转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共用部分的共有权,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不得分开转让。 二、共用部分 1、业主共有财产部分 (1)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关于绿地的归属 ①合同明确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属于个人所有 ②法律规定为属于城镇公共绿地的属于城市所有,即国家所有 ③其余的一律归全体业主共有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高中地理高三一轮复习 自然地理 地表形态的塑造 大单元学历案 教学设计附双减作业设计(基于新课标教学评一体化).docx VIP
- 中国历代战略思想教程(转发).doc VIP
- Starter Unit1 Hello!26个字母练习题【人教新目标(2024)版七上英语】.docx VIP
- 2025年特色小镇产业发展与社区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报告.docx
- 医师定考题库及答案人文.doc
- 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监控)线下实操考核提问要点.pdf VIP
- 苏教版小学三年级科学下册第一单元《植物的一生》每课参考教案汇总(含4个参考教案).doc VIP
- 皖教版五年级上册综合实践活动7.洗衣服(课件).pptx VIP
- 剧本杀完整剧本 致命喷泉(4人封闭).docx VIP
- 202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GZ101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赛项赛题(技能实操) .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