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专题〔20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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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专题〔20问〕

居民医疗保险专题(20问) 1、网民病奴问: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的最高限额只有2000元,为什么与职工的标准不一样? 答:居民医保起步阶段由于筹资额较少,报销比例和额度都不太高,今年国家和市级财政加大了对居民医保的补贴。现在青岛市人社局、财政局已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3号),根据新政策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居民的门诊大病限额和职工的标准一样。 2、网民心月问:2009年我市又增加了几个儿童门诊大病病种,都是哪些? 答:09年我市新增加了7个儿童门诊大病病种,分别是:肺结核、癫痫、过敏性紫癜并肾病、溶血性贫血、尿崩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气管哮喘。 3、网民2010问:家庭病床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医保定点社区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是300元。 4、网民2541问: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生孩子能否报销? 答:按规定,怀孕生育的诊疗费用,符合条件的由生育保险支付,不能由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5、网民病奴问:我市居民医保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都有哪些规定? 答: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07年7月1日启动,作为当年一项惠民工程,已经将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人员全部纳入了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以切实解决他们原来看病没有保障的问题。我市居民医保具有财政补助较大、保障待遇较高的特点,比如重度残疾人参保,每年个人缴费只有150元,包括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内可报销50-70%,一年最高可报销12万元;另外还可在本人自选签约的社区定点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也可以规定给予报销;对少年儿童,个人年缴费只有40元,统筹范围内费用可以报销70%-90%(独生子女最高可到95%),一年可报销12万元。 6、网民1232202问:我市在医疗保险方面,针对新出生的儿童有什么保障? 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为鼓励新生儿早期参保,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政策规定在出生三个月以内及时登记参保的,可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才登记参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在此也提醒广大新生儿家长,在孩子出生后,应及时办理户籍手续,并及时参保,以保证孩子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凭户口本到到当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个人每年缴费标准为40元。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90%(独生子女最高可到95%),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可支付12万元。 7、网民花落如心碎问:我的户口在即墨市,但是在青岛市内四区生活,能不能按市内四区的政策参加居民医保? 答:目前,即墨市等五市基本医疗保险尚未纳入市级统筹,因此,需在其户籍地即墨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按当地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8、网民阳光问:我是非农业居民医保投保人员,现在已经70岁了,为什么还要自己拿钱投保呢? 答:根据医疗保险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个人只有履行一定的缴费义务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考虑到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能力,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给予较高的补助。因您属于老年居民身份参保,按我市目前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个人需每年缴费300元。参保缴费后,医保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可为参保人支付最高达12万元的医疗费。 9、网民高利玲问:青岛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就读外省学校可以在青岛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吗? 答:如果您的户籍目前仍留在我市,可以按“城镇非从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个人年缴费720元,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就近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另外,您也可按大学生身份在就读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0、网民xiaoxiao问:已参加青岛市居民医保,现在患有糖尿病,可以办理门诊大病吗? 答:根据我市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资格准入标准,参保居民患糖尿病必须有合并心、脑、肾、眼并发症的才可办理门诊大病。如果患者有其中的任何一个并发症,您可携带患者的出院记录(最好有住院病历复印件)、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门诊病历、相关病种的检查检验报告、一张照片及医保卡到青岛市医疗保险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申请(福州南路8号)。 11、网民病奴7306问:青岛市对于无工作,无收入的病残居民,有什么医保政策? 答:为解决无工作、无收入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我市于2007年7月起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对低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实行财政全额补助政策,但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由民政部门核准。另外,今年国家和市级财政已加大了对居民医保的补贴,在此基础上,我市出台了《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3号),提高了居民医保待遇,比如,年内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门诊大病统筹支付限额按职工医保的标准执行,等等。相信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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