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国际贸易方式 蔡贸森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精要.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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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国际贸易方式 蔡贸森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精要

第19章 国际贸易方式;第一节 传统贸易方式;一、经销与代理;?独家经销(包销);?一般经销(定销);?包销与定销的联系与区别;定销与包销的区别主要在于:包销商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即在包销地区和包销期限内,只有一个包销商经营出口商供应的商品;而定销商不享有专营权,在同一地区内可以有几个定销商同时为一个出口商销售同种或同类商品。 定销方式下一般规定有一定的最低数量限额,可以避免包销方式下可能出现的“包而不销”的问题,定销还可以防止出现垄断。但定销对调动定销人员的推销积极性一般效果较差,难以发挥集中经营的作用。在定销期内,出口商可以对定销商的资信情况、商业作风、经营能力进行考察。因此,定销常被用作挑选包销人的过渡手段。出口商在采用定销方式时,应注意选择经营能力较强,资信较好的国外客户作为定销商,并在协议中???定一定的定销最低限额。;经(包)销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包销的特点;; 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 ;2.代理协议 代理协议是明确出口企业和代理商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件。代理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名称及双方的基本关系。签订代理协议时应明确显示是独家代理、总代理还是一般代理。代理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出口方与代理商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应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事,并应对委托人诚信忠实。委托人对代理人在上述范围内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的商品、地区和期限。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授权中,应明确说明代理销售商品的类别和型号,独家代理则必须明确其业务的地理范围,并约定代理协议有效期限,或者规定终止条款。 (3)代理的权限。根据不同性质的代理,此条款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在一般代理协议中,一般规定:保留委托人在代理人的代理地区直接同买主进行谈判和成交的权力。 在独家代理协议中,一般规定:独家代理权即独家代理指定商品的专营权;一般规定独家代理商的权限仅限于替委托人寻找买主、招揽订单、中介交易等。;(4)最低成交额。在代理中应规定最低成交数量或金额,以此保障委托人的利益。 (5)佣金条款。代理协议中必须规定佣金率、支付佣金的时间和方法。佣金率可与成交金额或数量相联系。 (6)商情报告。代理人有义务向委托人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商情报告,代理商还应在代理区内进行适当的广告宣传和促销。 (7)协议有效期及终止条款。代理协议如果是定期的, 一般规定为1~5年;如果是不定期的,一般在协议中约定,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二、招标与投标;;三、拍卖;;;;3.拍卖的一般程序 (1)拍卖准备阶段。货主与拍卖行达成拍卖协议,规定货物品种和数量、交货方式与时间、限定价格以及佣金等事项。货主把货物运至拍卖地点,存放于拍卖人指定的仓库,由拍卖人进行分类、分级、分批编号,然后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产地、拍卖时间地点和交易条件编印拍卖目录并公布。有意购买者可在正式拍卖前到指定存放拍卖商品的仓库查看货物,必要时可抽样验看,以了解商品品质。按照惯例,一经拍卖成交,卖主或拍卖行对售出商品都不负品质保证的责任,因此事先看货是拍卖的重要环节。 ;;;;四、寄售与展卖;(2)寄售的性质: 寄售贸易是根据寄售协议进行的。寄售协议属于信托合同性质。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 ;寄售人与代销人的关系; 寄售的特点: ① 寄售是一种现货交易。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往国外,然后由代销人在当地销售。 ② 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货物在售出前,其所有权属寄售人。代销人只为寄售人提供服务并收取佣金,其责任只限于在货物抵达后照顾货物,尽力推销,并依照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 ③ 货物售出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寄售人承担。;(二)寄售方式的特点及利弊 (1)寄售业务的特点 1.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关系。 2.寄售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 3.寄售方式下,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 ;(2)寄售方式的优缺点;(三)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之关系条款 具体阐明代销人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办理寄售业务。 (2)关于寄售商品的价格条款 该条款主要规定寄售商品的作价办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1)规定最低售价。 2)随行就市。 3)销售前征得寄售人意见。 (3)佣金条款 寄售协议中有关支付佣金的问题与代理协议规定相似。 ;(4)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条款 (1)代销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 提供储存寄售商品的仓库,雇佣工作人员,取得进口商品的许可证。 2)努力保证货物在仓库存放期间,品质和数量完好无损。 3)代垫寄售商品在经营、仓储期内所产生的有关费用。 4)代垫费用,对寄售商品办理保险。 5)宣传广告、展示商品或提供售后服务。 6)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市场报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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