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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论II 关系的概念、性质与运算
第二课 关系的概念、性质与运算;引言;形式化和非形式化的描述;2.1 二元关系;;2.1 二元关系;;2.1 二元关系;;;2.1 二元关系;2.2 关系的性质;例3.3:A={a,b,c}上的关系R={a,b,b,c,a,c} R是不是语义传递的? 不是。这就需要给出一个反例。 由于A和R是抽象的,需要给出它们的一个具体的解释,使得R不具有语义传递性。 假设a,b,c表示3个学生,而x,y ∈ R表示在某次考试中x的分数高于y(这当然要求两人都未缺考从而都有成绩)。假设共有3次考试。第1次a的分数高于b, 而c缺考;第2次b的分数高于c,而a缺考;第3次a的分数高于c,而b缺考。 由第1次grade(a)grade(b), a,b ∈ R;由第2次grade(b)grade(c) , b,c ∈ R;由第3次grade(a) grade(c) , a,c ∈ R;R中不再有别的有序对。 但是,在“a,b ∈ R且b,c ∈ R”和“a,c ∈ R”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以上述解释为例,没有任何一次考试同时出现a分数高于b,且b分数高于c的情况,因此无法仅凭因果推论得出“在某次考试中a分数高于c”。 ;继续例3.3 但是在形式上,对任意x,y,z ∈ A,若x,y ∈ R且y,z∈ R,则x,z∈R。这是可以检验的。 对任意x,y,z ∈ A, “x,y ∈ R且y,z∈ R”的情况只有一种,即a,b ∈ R且b,c∈ R ,此时我们查看一下R,发现a,c也在其中,这就说明:对任意x,y,z ∈ A,若x,y ∈ R且y,z∈ R,则x,z∈R。 在前提:“x,y ∈ R且y,z∈ R”和结论:“x,z∈R”之间,虽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推论关系,但是具有可检验的形式推论关系(形式检验的方法是:先看前提是否成立,若其成立,检查结论是否成立,若结论也成立,则形式推论关系成立)。 对任意x,y,z ∈ A, 根据“x,y ∈ R且y,z∈ R” 都可以形式地推论出“x,z∈R”,这也是一种传递性。对于关系的这种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一个新的概念——形式传递性。 ;继续例3.3 由于集合论中的关系是形式定义的(只有形式描述不方便的时候,才给出语义描述,例如整数集上的小于关系),通常无法获得关系的语义信息,因此无法判断其语义传递性,而只能验证其有没有形式传递性。 但是,形式传递性是语义传递的抽象(一个关系是语义传递的,一定是形式传递的,反之未必)或推广,对形式传递性的一切研究,所得结论都完全适用于语义传递性。 综合上述两点,集合论只定义和研究形式传递性。 关于形式传递性的定义,还有一点不清楚的地方:在对任意x,y,z ∈A检验从“x,y,y,z都∈ R”到“x,z∈ R”的形式推论关系的时候,若发现根本不存在x,y,y,z都∈ R的情况,R的形式传递性应如何定义?也就是说,是否应当认为R有形式传递性? 既然形式传递是语义传递的抽象,我们应该首先对语义传递的同样情形进行考查,再来决定如何完成抽象。 ;例3.4:{2,3}上的关系 这个关系是不是语义传递的? 写出这个关系 此关系中找不到ab且bc,但仍是语义传递的 例3.5:{hou,zhu,yang}上的“入学分数”关系S,设hou和zhu分数相同,都低于yang 这个关系在语义上是不是传递的? 写出这个关系 S={hou,yang,zhu,yang} 找不到x,y∈R且y,z∈R,但这个关系在语义上仍然是传递的 由于形式传递是语义传递的抽象,若不存在x,y,y,z都∈ R的情况,也应当认为R具有形式传递性。 ;定义2.4(关系的传递性) 设R是集合A上的二元关系,任取a, b, c?A,若aRb且bRc,必有aRc,则称R是传递的。 这种传递性指的是形式传递性,不要求“aRb且bRc”和“aRc”之间具有因果推论关系,但要求其形式推论关系。特别地,当“aRb且bRc”不成立时,形式推论关系成立。 任何语义上传递的关系都必然具有形式传递性 我们只研究如上定义的这种(形式)传递性,但其结论完全适用于例3.1和3.2那种“真正的、无可置疑的”传递性,即语义上的传递性。 ;;以正难则反思想理解关系传递性;;2.2 关系的性质;;;以正难则反思想理解关系反对称;应用逆否定义判断关系的反对称性 前述例7: 自然数集N上的关系,是反对称的 用正面定义: 是反对称的 当且仅当 任取a,b? N,若ab且ba,必有a=b。 由于不可能有ab且ba的情况,似乎难以根据正面定义来判断。怎么办? 正难则反! 逆否定义:是反对称的 当且仅当 任取a,b? N,若a?b ,必有ab或ba。由此就可以很明确地得出结论: 是反对称的! ;;2.2 关系的性质;;2.2 关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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