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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定稿
辩护词;辩护词;辩护词的结构内容、制作方法;XXX(姓名)XXX案(案由)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 XXX(被告人姓名) 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XXX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写清理由,是辩护词写作的重点)
综上所述,我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X条第XXX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被告人XXX不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 ;张思之先生
对应着新中国各个时期律师行业和法律制度的兴衰起落。
《我的辩词与梦想》
一切出自一个腔调,源于一种模式,也就无美可言。自然界如果只是一种颜色,那里还有春?桃红梨(李)白,柳绿梅黄,杜鹃山花,修竹雪松,于姹紫嫣红见千姿百态…… ;1、直接切入式。
如为某被告辩护,可直截了当陈述自己的观点:
对公诉人指控某某犯有杀人罪的性质认定,本辩护人不能同意,现依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与公诉人商榷。
2、焦点归纳式。
即 “表明基本态度”。如:
通过法庭调查和质证,本辩护人认为本案从程序到实体均存在严重问题。
;3、以退为进式。
这种方式为“示弱”,以引起审判人员、受害人家属,旁听观众的同情和谅解。
如张思之先生在为大兴安岭火灾中庄学义“玩忽职守案”辩词的开头
我们参加今日庄案诉讼的活动,心情既复杂又沉重。因为:第一,这是一个原本及其简单但却被人为地复杂化了的案件;第二,我们面对的不仅有尊敬的公诉人和法庭的组成人员,而且有蒙受了巨大自然灾害的大兴安岭人民。作为普通律师,我们既要面对法庭履行职责,请法庭审查;又应面对我们人民讲出真情实感,请人民评判。”
这段开场白一方面表示辩护人心情复杂,压力较大,无法面对蒙受大灾害的人民,这是示弱的一面。但另一方又柔中有刚:“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了。”接下来张先生做的是无罪辩护,最后用事实证明庄对于“职守”并未“玩忽”,不仅不是罪人,而且是功臣。;辩护词辩护理由;1、从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辩护
深入研究起诉书,如果发现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只要这种差错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和情节轻重的判断有影响,就必须就事实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1)被告人无犯罪行为而认定为有犯罪行为
(2)行为系此性质而非彼性质
(3)对被告有利的行为未加以认定
(4)夸张、渲染了犯罪事实
;田文昌律师“河北省企业家商禄”案
公诉人借发表公诉词的机会,宣读了一篇文革期间大批判式的文章,历时50分钟,严重地污辱了被告的人格。商禄当时是59岁,公诉词从他十几岁上初中时开始,分析他所谓的犯罪思想根源,例如从十几岁开始,就借人家钢笔不还,占小便宜,从而养成了爱占便宜的恶习,所以导致了贪污公款。还说厂里有句顺口溜“商禄说话十句话九句空”,甚至讲厂里许多女工都被他玩弄了,完全是个大流氓,如此等等,罗列出一大串罪状,但是一件具体事实都没有。
当时商禄气得脸都白了,田律师与另一位律师也感到十分气愤。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辩驳,就等于放任,难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而且会使被告因心理严重失衡而过于激动,影响审判效果。可是驳斥的角度又不好选择,因为他打出的旗号是分析犯罪根源。; 法庭既不是控辩双方互相攻击的场所,也不是控方污辱、攻击被告人的场所,法庭上的每一句话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十句话九句空’空在何处?必须拿出事实来。难道顺口溜也可以作为公诉词的内容?也可以作为指控犯罪的依据吗?如果可以这样做,那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上述行为早已经构成犯罪,而且犯罪的程度远远超过了起诉书中指控的其他罪行。
但是,对于这些罪行公诉人却没有向法庭提出指控。原因何在?这个问题公诉人必须作出解释。
辩护人认为,这种解释只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是公诉人袒护被告,避重就轻,在起诉中回避了更加严重的罪行,若如此,就是徇私枉法;
要么就是公诉人无中生有,污辱诽谤,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被告身上,借发表公诉词之机肆意贬低被告的人格。除此之外,不可能再有第三种解释。因此,公诉人对此必须承担责任”!
;辩护词;;;; 检察机关于 1995 年 10 月 25 日 以 (1995) 检刑起字第 13 号起诉书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丛继军、孙茂山、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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