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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版权的保护 ;4.4.2 版权的新客体 1. 计算机软件 2. 数据库 3. 多媒体; 1. 计算机软件 (1) 计算机软件的涵义 (2) 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的原因 第一 计算机软件与一般的版权作品相似。 第二 所需保护内容同版权比较一致。 第三 对软件实行版权保护比较充分。 第四 将其纳入版权保护体系中能为软件 提供更加及时和完善的保护。 (3) 版权法对计算机软件保护问题上的 特殊处理;2. 数据库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 3. 多媒体 问题: 如何归类? ? 计算机程序 ? 视听作品 ? 汇编作品;4.4.3 版权的主要权利在网络技术下的调整和变革 1. 经济权利 (1) 复制权 美国 : 上载 下载 文件传输 欧盟 : 暂???复制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无定论; (2) 发行权 向公众提供复制件的专有权 发行:就是经过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复 制件的行为 问题:网络传输是不是属于发行的一种呢? 主张 : WCT WPPT 不属于 美国 属于 (3) 传输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 精神权利 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就是承认作 者的智力劳动 规则一: 作品的精神权利受到作品合理使 用的限制。 规则二: 允许作者放弃精神权利。 规则三: 网上假名或匿名作品的作者精神 权利不受保护。;4.4.4 网络上的版权侵权问题 1. 直接侵权 (1) 网主的直接侵权责任 网主:指的是以网络技术形式向因 特网提供信息的主体 实在的材料:存储在网主服务器上的内容 虚拟的材料:通过超级链接借用的内容 (2) 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直接侵权责任 由于其服务对象的侵权而被牵扯 (3) 用户的直接侵权责任;2. 间接侵权 ISP和网主因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的 侵权责任 衡量的关键,是否明知故犯、是否从中获得了明显经济利益。;案例:;案例:;1999年9月18日 判决: (1)被告世纪公司停止使用…七部文学作品。 (2)公开致歉。 (3)向六位原告各赔偿经济损失1680元、720元、1140元、5760元、4200元、13080元。 (4)驳回原告要求的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4.5 专利的保护;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非职务发明) 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 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 (3)共同发明创造中的专利权主体 如协议未约定,则归各方共有。 (4)权利受让人 (5)外国人; 客体: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 的方案。 (2)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对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客体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1)科学发现 。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方法获得的物质 。 ;授予专利的条件 (1) 新颖性 是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要件之一。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 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是授予外观设计的实质性要件。 “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 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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