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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涛老师分享知识点产权相关内容
4.4 版权的保护 ;4.4.2 版权的新客体
1. 计算机软件
2. 数据库
3. 多媒体; 1. 计算机软件
(1) 计算机软件的涵义
(2) 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的原因
第一 计算机软件与一般的版权作品相似。
第二 所需保护内容同版权比较一致。
第三 对软件实行版权保护比较充分。
第四 将其纳入版权保护体系中能为软件
提供更加及时和完善的保护。
(3) 版权法对计算机软件保护问题上的
特殊处理;2. 数据库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 3. 多媒体
问题: 如何归类?
? 计算机程序
? 视听作品
? 汇编作品;4.4.3 版权的主要权利在网络技术下的调整和变革
1. 经济权利
(1) 复制权
美国 : 上载 下载 文件传输
欧盟 : 暂???复制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无定论; (2) 发行权
向公众提供复制件的专有权
发行:就是经过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复
制件的行为
问题:网络传输是不是属于发行的一种呢?
主张 : WCT WPPT 不属于
美国 属于
(3) 传输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 精神权利
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就是承认作
者的智力劳动
规则一: 作品的精神权利受到作品合理使
用的限制。
规则二: 允许作者放弃精神权利。
规则三: 网上假名或匿名作品的作者精神
权利不受保护。;4.4.4 网络上的版权侵权问题
1. 直接侵权
(1) 网主的直接侵权责任
网主:指的是以网络技术形式向因
特网提供信息的主体
实在的材料:存储在网主服务器上的内容
虚拟的材料:通过超级链接借用的内容
(2) 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的直接侵权责任
由于其服务对象的侵权而被牵扯
(3) 用户的直接侵权责任;2. 间接侵权
ISP和网主因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的
侵权责任
衡量的关键,是否明知故犯、是否从中获得了明显经济利益。;案例:;案例:;1999年9月18日 判决:
(1)被告世纪公司停止使用…七部文学作品。
(2)公开致歉。
(3)向六位原告各赔偿经济损失1680元、720元、1140元、5760元、4200元、13080元。
(4)驳回原告要求的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4.5 专利的保护;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1)发明人或设计人(非职务发明)
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2)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
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
(3)共同发明创造中的专利权主体
如协议未约定,则归各方共有。
(4)权利受让人
(5)外国人; 客体: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1)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
的方案。
(2)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对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对客体范围的限制性规定:
(1)科学发现 。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方法获得的物质 。
;授予专利的条件
(1) 新颖性
是授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要件之一。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
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是授予外观设计的实质性要件。
“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 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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