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问题的建立.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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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问题的建立

试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问题的建立 商洛市委党校 彭红霞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我国公民拥有的财产与日俱增,宪法及物权法等法规也及时将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列入了议事日程。令人困惑的是,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贪腐官员大多拥有大量超出正常收入水平的来源不明财产,----设计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构想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逐步浮出冰面变成现实,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一、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浮出冰面透视 在我国,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公众习惯于将党和国家机关的各级领导干部称作官员,本文在这里也姑且为之。 官员财产登记和公布的制度起源于230多年前的瑞典,20世纪80年代在大多数国家的现代公共治理中得以实践。1987年11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就提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财产制度的问题。1994年,八届人大将《财产收入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但一直未进入立法程序。2009年1月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在我国第一次把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将以往的组织内部监管惯例拓展为全民公开监督,因此备受称赞为处处“破冰”的“阳光法案”和中国的“良好范本”,标示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浮出冰面。 阿勒泰等地率先在全国推行的新制度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推动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立法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间,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还在一定程度上起着惯性作用,依靠行政权力而不是运用市场手段推动经济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权力腐败的机会较多,财产申报制度打的正是官员的“七寸”要害,建立此项制度不仅可以铸造“反腐利器”,还能起到催化民主政治改革的作用。2009年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表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败重大举措,政府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 二、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难点问题 从目前公众争论的总体情势分析来看,难点问题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的抵触心理和隐私利益问题 据调查显示:领导干部多数对财产公开申报持反对意见。事实上,腐败官员肯定反对公开自己的财产,即使申报也一定设法瞒报;而大部分清白做事的官员出于种种考虑,也会在心理上有一些抵触。究其原因,不外乎这些方面:不露富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还有一种现实的因素,即考虑传统的人情、面子关系及当前的“红眼病”、“仇富情结”,客观上加重了领导干部公开财产的心理负担。特别是随着物权法的实施,领导干部的私人财产权、稳私权与社会公众知情权之间的矛盾冲突加剧,比如家庭哪些财产需要申报、以什么方式申报,如何处理官员申报和公开本人及其家庭财产的义务与保护官员及其家庭成员隐私权的关系,如何解决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保护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有关市场交易活动的商业秘密的关系等。 (二)配套措施与技术难题 我国目前的公民信用保障系统亟待完善,如金融实名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财产申报的法律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够健全,个人资信难以查实,财产申报缺乏坚强的技术支撑,容易为腐败分子转移大量资金和非法收入、逃避法律制裁留下漏洞。金融实名制覆盖不了现金交易导致核查困难,现有技术与配套制度对境外资产、珠宝、古董等财产的底数也难以进行准确核查。 我国目前整个社会信用意识相对缺失,领导干部的信用问题也颇多争议。如果申报对象有意虚报、瞒报,必将大大增加制度运转成本。诚然,财产申报制度的亮点就是公开接受监督,它可促进社会信用意识的建立,也可弥补配套制度和技术条件之不足,但相对缺失的社会信用环境必然使制度成效大打折扣。 (三)是否会引发社会风险的问题 1、当前社会收入差距较大,如果大量官员(包括其子女亲属等)拥有巨额财产公之于众,有可能会引起社会震荡。即使是在干部队伍内部,因级别、地区、领域的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差别,也可能引发官员内部的心理失衡。 2、从理论上讲,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促使公权保持廉洁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但在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的财产问题一旦暴露,可能会影响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官员财产如果大大超出公众预期,可能会产生很大冲突,从而在心理上对领导干部正常公开其财产形成巨大障碍。 3、在经济方面可能会出现大量资金外逃的风险,影响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四)是否会发生新的法律制度走形式的问题 在赞成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立法的前提下,一些人提出:申报结果是否应该或可以向社会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执行这项制度的组织机关是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还是司法机关及其联合?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制度就难以达到设计的目标和功效,甚至会流于形式。 三、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路径设计 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必将引领我国反腐败斗争迈出新步伐。如何总结各地的有益试验并借鉴国外的的成功实践,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建立我国领导干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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